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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之地岂容「港独」肆意散播

2017-09-08
来源:香港商报

 

  “对不起,我们拒绝被代表” (资料图)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传道授业解惑也。可是近日本港部分高校里,却有一股「港独」违法歪风肆起,打破了校园本该有的清净治学与科研氛围。先有中大部分学生,在该校文化广场等多处地点悬挂「港独」横幅,后有理大、港大、城大、教大等也出现类似标语。部分学生喊着「大学有言论自由之精神」在校园里肆意散播「港独」,孰不知他们所宣扬的不仅有违大学的治学精神,更违背了香港的法律。大学所推崇之言论自由精神是培育学生的学术自由、思辨自由、为社会發展建言献策及监督之自由,而非纵容学生从事分裂国家、制造社会动荡的违法活动。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不争的事实,《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早就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另外,《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六条也早已白纸黑字的规定:發表自由之权利是要以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为前提。可是部分「港独」学生却仍然罔顾事实,知法犯法,其「港独」言行显然是触碰到了法律底线。

  此次校园贴出「港独」海报及标语事件不断發酵。该群学生在校方撤下标语后仍不知反省,又再次贴上,而且还在社交网络上不断传播,煽动破坏国家主权统一,以及香港社会的稳定。《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写明:任何人若「發表煽动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约出售、分發、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香港是法治社会,依据此法也清楚知道他们是否违法了吧!尽管有些人企图狡辩说:之前从未有张贴标语被判以违法,以此来掩饰他们的违法本质,可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在被问到警方将会如何处理中大校园出现「港独」的横额时,明确表示:「港独违反基本法,如有人进行违反香港法律的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当局的回应已足以回击那些狡辩掩饰之词,也意在警醒和规劝学生不要再继续宣扬「港独」,触碰法律底线,应该回到求学求知的道路上。

  确实,学生应该是珍惜时间学习知识、修养品德、探索世界,而不应陷入违法漩涡,更不应破坏自己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可是9月的大学甚至中学里为何却先后出现了有学生陷进「港独」违法之事,虽然他们只是极少数,却不得不令人深思。所谓大学之道,在於育人,育人之道,在於大師。学校应该致力於培养学生求知和求真,而不能纵容学生破坏学校的学习、科研之清净氛围,更不能纵容他们犯法;老師为人師表,应该要以己为示範,引导学生守法爱国,追求知识真理,而不能亦不容少数教師继续妖言惑徏,鼓吹违法,鼓吹「港独」,有违師德。校园「港独」蔓延,学校、教師、家长、教育当局、执法部门,乃到整个社会,都应反省,何以致此?以后应怎么办?如何才能剎住这股歪风?是行动的时候了,还校园一个清净,还学生一个良好的治学求知环境吧!

  香港商报评论员  赵燕玲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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