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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續簽法律合作安排 为期5年

2017-10-13
来源:香港商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右)与深圳市副市长高自民今日续签为期5年的《法律合作安排》。

  【香港商報网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與深圳市副市長高自民會面,並續簽為期5年的《法律合作安排》。

  該項安排將繼續強化港深的法律合作,為兩地政府相關部門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該安排亦強調支持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同時推動兩地法律、仲裁及調解等相關人員積極交流與合作。

  首份為期5年的《法律合作安排》於2011年11月由律政司與深圳市人民政府簽訂。自此,律政司一直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保持良好溝通和合作,並舉辦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動,包括互訪和工作坊。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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