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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三步走」 港粵今簽合作安排

2017-11-18
来源:香港商報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左圖)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右圖)今午在禮賓府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資料圖片

《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簽署儀式,今午在禮賓府舉行。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莊海源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今日中午在禮賓府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推展於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進行香港及內地的清關、出入境及檢疫等相關手續安排的有關工作,為高鐵香港段實施「一地兩檢」踏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出席簽署儀式的特區政府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等。 內地則由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港澳辦交流司司長錢益兵、中聯辦副主任仇鴻、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廣東省常務副省長林少春、全國人大常委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劉淑強等代表出席。

  年內須完成「三步走」前兩步

  特區政府於今年7月25日公布「三步走」建議方案,提出於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按照「三步走」建議方案,特區政府及內地方面日后將共同尋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然后據此展開本地立法工作,務求如期在西九龍站落實「一地兩檢」安排,以發揮廣深港高鐵香港段最大的運輸、社會和經濟效益,為乘客帶來最大的便利。特區政府曾表示,必須在今年年尾或之前就「三步走」的第一步和第二步完成,然后盡快進行本地立法工作,希望可以在明年立法會放暑假前完成所有本地立法的工作,從而在2018年第3季通車時可以落實「一地兩檢」的目標。

  發揮高鐵香港段最大效益

  特區政府表示,要全面發揮廣深港高鐵香港段的最大效益,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是最妥善和最有效的安排。經過香港社會近4個月的廣泛討論,立法會於11月15日通過支持特區政府依據「三步走」建議方案推展「一地兩檢」相關工作的議案。特區將與內地共同推進落實「一地兩檢」的有關工作,以達致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在2018年第3季通車時可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目標。

新引進的香港高鐵列車

  根據特區政府公布的資料,《合作安排》的內容包括口岸區的設立、「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及管轄權事宜、對旅客出入境監管、聯絡協調與應急處理機制、爭議的磋商及解決,以及《合作安排》的修改和生效事宜。就內地法律和香港特區法律的適用及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內地口岸區」將視為香港特區區域範圍之外。

施工中的西九龍總站

  另外,西九龍站口岸將分別設立「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香港口岸區」由香港特區依照特區法律設立和管轄,而「內地口岸區」則由內地根據《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設立和管轄。日后由雙方分別按照各自法律,對往來內地和香港特區的出入境人員及其隨身物品和行李物品辦理通關手續。此外,在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上營運中的列車車廂(包括行駛中、停留中和上落乘客期間)亦視作「內地口岸區」範圍之內。

  雖然本港社會對此議題有些爭議,但其實「一地兩檢」在國際上早有先例,例如在英、法之間及美、加之間都有類似安排。

  香港與內地之間也於2007年起在深圳灣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經驗十分正面,為旅客所肯定。

  鄒平學:一地兩檢無法律障礙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葉柏希報道:特區政府今日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以期在2018年第3季通車時可以在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落實「一地兩檢」的目標。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指出,在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完全沒有法律障礙;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希望,政府盡快就「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提交草案。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昨日在一個關於《基本法》的國際研討會上表示,在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將促進香港與珠三角及長三角的經濟合作,亦加快香港與內地市場的融合,對穩定香港的長遠發展有重要作用。

  莫將兩地交通項目政治化

  他指出,實施「一地兩檢」沒有任何法律障礙,因為它是香港與內地協商而定,加上中央已授權香港可按照本地法律執法及設立內地執法區。他談到,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原屬兩地的交通及經濟合作項目,有人將「一地兩檢」說成損害「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是將交通項目政治化,為實施「一地兩檢」增添障礙。

  對於政府提出「三步走」的建議方案,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鄒平學認為可复制深圳灣口岸的模式,并不會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制法治。「一地兩檢」需要中央與地區的協商,假如由中央實行全國性法律及加入附件三,其法律內容要全部實行,抑或只是實行部分,兩地海關通關等問題均難以解決。他反對將內地出入境全國性法例引進香港來代替「一地兩檢」,因會引起更大政治爭議及法律問題,亦不能以授權形式讓本港代替內地機關執法,因當中涉及拘留及追究刑事責任等會產生复雜問題。

  融入內地交通須跟從高鐵入手

  鄒平學又指,若香港高鐵要融入內地的交通系統,必須跟從高鐵的運作體制,而考慮到高鐵運作、經濟成本等各方面效益,高鐵是不可能采取「兩地兩檢」的措施。他舉例,香港高鐵於深圳的福田站及北站因不配備實施「一地兩檢」的空間,以至未能達到這方面的要求。他認為,如果西九龍站不實施「一地兩檢」,香港高鐵只是「擺渡車」,西九龍站也只是一個擺設。

  另外,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希望,特區政府盡快就「一地兩檢」的本地立法提交草案。他表示,特區政府與內地部門何時簽訂協議不重要,最重要是盡快就本地立法成立法案委員會討論,因為涉及的法例复雜,需要較多時間討論相關的細節。他說,「愈快開展愈好,現時簽訂合作安排都唔算快」。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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