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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 李明哲被判囚五年不上訴

2017-11-28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李明哲(左二)與彭宇華被押至法庭聽審。影片截圖

  【香港商报网讯】前民進黨黨工、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陸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天上午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法院認為他有認罪悔罪,判五年徒刑。

  据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于11月28日9时15分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香港商报早前报道,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于9月11日公開開庭審理。李明哲數度坦承「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悔罪,並希望法律責任結束後,回到台灣,推動民族團結,及為兩岸統一作出貢獻。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以來,彭宇華先後創建了系列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員,成立了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以建立政黨為目標,並訂下2017年達至有100萬名成員,覆蓋全國的目標。彭宇華、李明哲還分別通過網絡平台與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來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發布詆毀、攻擊政府、國家基本制度的言論,通過肆意歪曲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等方式,誹謗和攻擊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灣部分媒體對大陸有偏見的報道和書籍刊物對大陸的惡意攻擊抹黑當成了真實,對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當他被收押後,從電視接收大陸發展的完整真相,執法單位亦保障了他的人身及用藥權利,令他意識到過去的思想及接觸的資訊錯誤,無視大陸的法律制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悔罪。

  根據大陸刑法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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