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前排左三)、商界环保协会营运总监梁志锋(前排右二)及环境保护署副署长郭黄颖琦(前排右三)与参与「迈向零废活动之路《大型活动减废指南》发布暨经验分享会」的活动主办单位代表合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環保署和商界環保協會昨推出《大型活動減廢指南》,對活動主辦單位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減少派發不必要物資等,希望可在活動中實踐減廢,以及推動乾淨回收。對於有環保團體質疑《指南》不具約束力,或難收成效,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稱,一旦將來落實垃圾按量徵費,可提供經濟誘因予主辦單位實踐減廢。
建議籌辦前規劃減省資源
環保署和商界環保協會昨日推出《大型活動減廢指南》,協助活動主辦單位及相關持份者制訂廢物管理措施,實踐減廢和推動乾淨回收,提升活動環保水平。《指南》建議籌辦活動前,應及早規劃以減省不必要資源。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應確保妥善把廢物分類,並設立適當的回收設施收集可回收物品,同時確保各持份者清晰了解回收指引和有關信息;在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應妥善處理收集所得的資源,並按類別作重用、捐贈或循環再造;在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應以教育攤位或場內活動形式,推廣環保信息,並進行廢物審計和發布減廢成果。
黃錦星致辭時表示,政府會在全港各界別同時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推動全民減廢,又呼籲所有活動籌辦機構,以及不同界別的持份者參考《指南》,提升減廢表現。此外,政府早已透過內部指引鼓勵各部門以身作則,在籌辦會議、展覽和活動時,盡量做好減廢回收等環保工作。對於有團體質疑《指南》不具約束力,黃錦星指出,在城市推動減廢需一步步向前走,相信落實垃圾按量徵費後,可提供經濟誘因予主辦單位實踐減廢,康文署等政府部門在租借場地時有規條及收取保證金的安排,相信屆時可配合《指南》作發揮。
垃圾徵費後供誘因主辦方減廢
香港欖球總會表示,香港欖球賽實施啤酒杯按金制,在場內購買飲品需支付10元按金,歸還酒杯後退回,以鼓勵容器循環回收和再用,但該會認為《指南》有限制,例如推廣觀眾自備水樽有難度,因香港大球場禁止觀眾攜帶玻璃和金屬等容器進場,該會明白政府有安全考慮,但希望政府平衡環保需要。
部分活動已初步減塑
綠色和平就認為,《指南》沒有訂下明確減廢目標和獎罰機制,欠缺約束力,又指《指南》主要針對8個大型活動,包括七人欖球賽、香港花卉展覽、年宵、渡海泳、渣打馬拉松、工展會、香港美酒佳餚巡禮及大角咀廟會,部分已有初步減塑行動,如大角咀廟會將改用可重用餐具及用水機代替即棄樽裝水等,都證明減廢是絕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