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1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2017-12-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焦家志 通讯员黄安琪报道: 12月28日下午,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坪山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依法任命何灿鸿、李杨敏、肖硕扬、刘军、冉凌初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孙新华指出,区人大常委会首年履职,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结合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孙新华重点就代表建议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抓紧准备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落实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建议工作紧密结合,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调研,收集民情民意,掌握一手资料,为大会期间提出更多更好的代表建议做好准备。二是要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既要发动代表多提建议,更要引导代表提好建议。要加强学习,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坪山区情,确保建议的可行性;要精选议题,聚焦全区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选题的精准性;要实地调研,亲身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掌握的素材进行科学分析,找准关键问题,确保建议的客观性。三是要加强代表建议跟踪落实,在联系代表的过程中,要做好业务宣传,引导代表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掌握法律法规和工作规则,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按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通过视察、约见、询问、质询等方式,密切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建议,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助推坪山发展。

[责任编辑:吴梓泳]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