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前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在旺角執勤期間用警棍揮向途人,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裁判官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期間朱須還柙過年。辯方大律師於庭上呈遞40封求情信,當中包括了警務處處長、兩名退休警務處處長及副處長等共12名警察指揮官,以及4名立法會議員,並指朱於案發時只是錯判形勢,希望裁判官可接納感化官的建議,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於庭上求情時指,朱經緯30年來一直無私奉獻警隊,將近退休前仍到前線執勤,而多封求情信中,均讚揚朱對社會及警隊的貢獻,其表現也曾獲行政長官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的嘉許。他又引述澳門警方高層的求情信,指朱過去協助培訓當地警員。另外,演員梁家輝、教會及的士團體等亦有為他撰信。
辯方表示,朱樂於助人和無私服務社群,而朱作為教徒,今次案件使他在囚牢中度過聖誕及生日,並以這種形式結束警隊事業,已是很大的懲罰。辯方續指,朱同是好丈夫、好父親。主任裁判官錢禮隨即打斷,反問朱是否已開展另一段關係。辯方承認朱已離婚,但待兩名女士均很好及與子女關係良好,同時透露其女兒正修讀法律,兩名兒子現已加入警隊。
辯方強調,朱當時錯判形勢,今次案件實屬不幸,而事主鄭仲恆並無受到永久性傷害。案發時,警方需要驅散數百名示威者,事主卻置身於示威者當中,故被告在當刻認為事主是衝擊人士,遂向他行使法律容許的武力。惟錢官反駁指沒有證據顯示事主是衝擊群眾之一,而法庭早前亦已裁定事主為路經現場的途人。
另外,辯方又提到當時的「佔領行動」令警員及被告承受莫大壓力,而事發時,警方須於該路口進行第二次清場,擔心重開的馬路再被佔領。再者,事發至今已超過3年,被告與家人亦面對無比壓力。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