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长毛护发案 署方大狀指剪发為保安非歧視

2018-01-04
来源:香港商报

资料图

  【香港商報网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於2014年因冲擊立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4周,入獄時遭剪发,令他一夜間由「長毛」變「短毛」。他其后入稟提司法覆核,挑戰男性囚犯必須剪短发的規定,法庭裁定他勝訴。惟懲教署不服提出上訴,高院昨開庭處理有關上訴。署方代表大律師指出,要求男囚犯剪发的規例是基於保安理由,因長发可用以藏武器、運毒、自殺等,打斗時又可被當作武器,同時亦可成為遭攻擊的弱點,故為男囚犯剪发的規例,是保護了其他囚犯及蓄長发的人士。聆訊今續。

  指長发可藏武器運毒等

  代表懲教署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陳詞指,梁作為男性,與女性囚犯的待遇當然會有不同,不能說男女囚犯之間的規例有所不同,即為偏見或歧視;而獄中強調紀律、服從、健康與衛生、安全等,梁當時作為囚犯,他有其權益,但同時亦有與其他囚犯一樣遵守獄中規例的義務。

  官質疑是否構成歧視

  黃大狀說,有關剪发的規定不單保護其他囚犯,同時亦保護蓄長发的在囚人士。署方并非指梁會將長发當成武器或藉以藏武器、以此運毒或自殺等,但剪发確保他人不受以上威脅,亦保障了梁的安全,如長发會容易遭人扯頭发。事實上根據歷年統計及經驗,男性囚犯發生打斗等的事件遠比女性囚犯多,男囚整體較為暴力,安全風險較高。

  就法官質疑男性囚犯較暴力的說法;黃大狀指出,女性囚犯亦需放弃化妝美甲等,認為不准留長发與不准化妝之間,亦難以判別哪一項屬較差的對待。

  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詞說,按照2001年平機會就教育署男女分隊派位的升中機制提司法覆核的案例,對某一性別構成較差待遇的性別定型屬不合法,已成歧視。署方指男性囚犯會有更多安全的風險,指他們或會利用長发來打斗、運毒,又指男性囚犯一般較暴力、衛生較差等說法,以至現時女性囚犯除了因健康理由外,無法被強制剪发的規例,都顯示男囚因性別定型,需面對不同的待遇。

  法官質疑針對剪发的議題是否只着重於個人層面;亦反問潘若認為署方可制定風險評估,以決定囚犯是否需剪发,豈不是要每名囚犯都要有其個人處理方法。潘回應說,這亦容許署方人員采取不涉歧視的預防措施;另一可行做法亦包括男女囚犯一律需要剪发。惟法官認為有關風險評估既是根據過往數據及經驗等,豈不再次構成歧視。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