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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批複
國務院關於同意撤銷
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批複
國函〔2018〕3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的請示》(粵府〔2017〕88號)收悉。現批複如下:
一、為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一體化發展,結合特區建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使命新任務,同意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
二、你省和深圳市要認真做好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相關工作,並以此為契機,實施深圳全市域統一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交通基礎設施,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強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有序提升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實現更高質量的城市化,為新時期超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運營積累經驗、當好示范。
三、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撤銷後,要進一步加強粵港邊界一線管控,強化基礎設施建設,確保粵港邊界持續穩定。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支持廣東省和深圳市做好撤銷深圳經濟特區管理線相關工作。
國務院
2018年1月6日
【延伸閱讀】深圳特區管理線
1982年6月,深圳特區和非特區之間用鐵絲網修築了一道管理線,稱為“二線”。這道線把深圳分為特區內和特區內外,俗稱關內和關外,這條管理線就是深圳特區管理線。1985年3月通過國家驗收交付使用,全長84.6公裏,沿線路面用花崗岩石板鋪成,路北側用高達3米的鐵絲網隔離。特區管理線是深圳經濟特區建設的曆史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