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消委會測試20款樣本發現 防寒內衣未必愈貴愈保暖

2018-01-16
来源:香港商报

  陳錦榮表示,大部分保暖內衣樣本在清洗30次后,保暖程度都沒降低。記者何加祺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本港近日天氣寒冷,不少市民也會穿著防寒內衣保溫,但價錢愈高質素未必愈好。消委會昨表示,早前測試了20款保暖內衣及運動或戶外活動底層衣,發現樣本保溫值(clo)相差可逾2倍。而除了1個樣本外,其他樣本經30次洗濯后,保暖程度都沒有降低;有6款內衣的保溫值更較洗濯前高二成,估計是布料經清洗后變得蓬松,纖維間可保存更多空氣,防止熱量流失。消委會提醒市民,若皮膚較易敏感,則不要挑選過緊的保暖內衣。

  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20款男女裝保暖、防寒長袖內衣,包括15款保暖內衣和5款運動或戶外活動底層衣,價錢由99元至559元不等。測試結果發現,所有運動底層衣的總評均取得4分或以上;日常內衣樣本的排汗快乾表現則相對較遜色,只有六成樣本總評取得4分或以上評分。

  20款保溫值相差可逾2倍

  而各樣本的保暖程度亦懸殊,其中最低和最高保溫值的保暖內衣分別是0.12 clo(平均保溫值,數字愈大愈保暖)及0.23 clo,相差接近1倍;運動底層衣樣本的保溫值更由0.1 clo至0.32 clo,相差超過2倍。若只看保暖程度,其中價格最高的樣本為559元及300元的男裝運動底層衣樣本,保溫值均只有0.1 clo,是所有樣本中最低,一款售99元的內衣保暖值也有0.23 clo。

  此外,經過洗濯30次后,絕大部分樣本的保溫值并沒有減少,其中1款保溫值更由未洗濯的0.1 clo上升至洗后的0.28 clo,前后相差約1.8倍、亦有6款樣本的保溫值更較洗濯前高二成;同時有1款樣本在洗濯后,保溫值由0.15 clo下降至0.06 clo,保暖程度下跌六成。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主席陳錦榮表示,估計是樣本經洗濯多次后,布料的蓬松度增加,令纖維間可以保存更多空氣,以及熱量流失所致。

  運動底層衣吸水速度佳

  測試亦檢視了各樣本的透水氣及排汗快乾的能力,結果發現有8款保暖內衣樣本的吸水速度較慢,需1分鐘以上才能將水珠完全吸收;而絕大部分運動底層衣只有1或2秒便能完成,或反映該類產品較適合運動時穿著,能有效將汗水從皮膚上吸走。至於耐用程度,大部分樣本在耐爆能力測試中也獲5分,只有2款耐爆能力稍遜,分別獲4.5分和3分、另有1款因彈性大而未能完成測試。

  著太緊身皮膚或易痕癢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內衣時要視乎個人用途,如進行戶外運動時,要穿較貼身及透氣度較高的內衣,又建議皮膚較敏感的消費者,不要穿著太緊身的內衣,否則會令皮膚容易痕癢。

  【相关报道】

  去年傢俬投訴850宗 涉產品質素及服務

  消委會去年接獲850宗有關傢俬的投訴,較前年上升28宗。其中有投訴人指委託一間公司上門訂造組合櫃,但貨品送達時組合櫃有多處損毀,趟門更在數日后掉下,其后投訴人與公司聯絡,但職員就推說是師傅安裝出現問題,要客人退回掉下的趟門才安排更換,事主最終需要自行聘請其他師傅檢查。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訂購傢俬時應確保單據列明雙方協議的所有細節,收貨時要詳細檢查配件及結構是否穩固。

  衣櫃組合床甩趟門追討不果

  消委會昨稱投訴內容主要涉及產品質素及售后服務。其中投訴人楊太委託A公司上門訂造一套連書齘及衣櫃的組合床,貨品送達時卻發現多處出現損毀,接駁位又馬虎,認為物非所值。而在送貨數日后,床上方的衣櫃趟門更整個掉了下來,由於擔心安全問題,她即時拍下照片及錄像,并通知A公司,但等候了近1星期亦不獲回覆。其后,她親自前往A公司了解,但職員卻推說是師傅安裝出問題,并堅持要她先退回掉下來的趟門,才安排2星期后更換新趟門。

  由於產品涉及安全問題,楊太已自行聘請師傅上門檢查整套組合床是否安全,亦向消委會投訴,要求A公司盡快聯絡她商討補救方案。而消委會曾多次嘗試聯絡A公司,皆不獲回覆,最終建議投訴人考慮透過民事途徑追討賠償。

  另一位投訴人李小姐以7382元於B公司訂一張3座位真皮電動彈鉸梳化,但收貨后發現腳踏按鈕失靈,左邊腳踏彈開后未能收回,其后亦聯絡B公司要求安排上門維修,但未有跟進。她向消委會求助,要求B公司更換全套梳化。經消委會調停后,B公司確認供應商已更換梳化的左邊腳踏,并向投訴人提供5%購物折扣優惠。

  2款USB充電器安全不達標

  除了原裝配置的USB充電器外,不少人也會購買USB充電器使用。消委會測試了市面上16款USB充電器樣本,發現現有2款未能通過安全測試,其中一款樣本在攝氏104度的高溫下放置7小時后,塑膠外殼出現變形,令內部帶電部分可被手指觸及。消委會指,若USB充電器出現過熱或充電時間异常地長,表示充電器可能已不勝負荷,消費者就應該轉用輸出電流較大的充電器。

  貴價貨與平貨測試效能相同

  消委會早前聯同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市面上16款USB充電器樣本,價格由49元至338元不等,其中9款支援快速充電功能,而所有樣本也設有常見的USB Type-A格式插座,只須連接USB充電線便可為流動裝置充電。當中表現最好、整體評分獲滿分5分的2款售價中等的USB充電器樣本,分別為180元及219元,而最便宜的49元及最貴的338元的樣本亦同獲4.5分,但價錢差距約6倍,反映價格及效能沒有必然關系。

  2樣本高溫變形及阻燃力不足

  樣本中亦有2款未能通過安全測試,其中「日本剛MEC」置於104度高溫環境7小時后,塑膠外殼出現變形,以致樣本內的帶電部分可被手指觸及,抵御高溫能力有待改善;而此樣本同時被發現帶電部分與可接觸的輸出端口之間的電氣間隙只有4.2毫米,未達4.9毫米的下限標準,其安全性要加以改善。而另一款「ELPA」的外殼物料則未能通過火燄測試,塑膠外殼被火燄燃點30秒,仍繼續燃燒超過60秒,物料阻燃能力不足。

  而大部分樣本均設有多個輸出端口或支援快速充電功能,方便同時為數個裝置充電或節省時間,但有1款樣本於大部分時間未能同時為4部流動裝置進行充電,與其聲稱不符;1款樣本同時為3部流動裝置充電時,因可輸出的總電流較細而不能兼容部分品牌的手機。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使用USB充電器時,應選購有詳細標示的充電器,如制造商名稱、型號、輸入電壓及電流等。若充電器出現過熱或充電時間异常地長,可能表示充電器已不勝負荷,應轉用輸出電流較大的充電器;而充電完成后,應關掉電源或拔掉插頭。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