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年輕父親聲稱難忍初生女兒的哭聲,涉於家中掌摑及搖晃女嬰,女嬰失去知覺后被帶到醫院,發現她腦出血和嚴重腦缺氧,涉案25歲父親被控襲擊所看管兒童等罪。案件原定昨於區域法院開審,但被告想撤換法援指派給他的律師。法官游德康提出控方是否應考慮將案件轉介更高級別法院審理,終決定押后案件至本月23日再訊。
被告向法庭表示,因朋友和赤柱的囚犯說可為他介紹更好的律師,指囚犯「成日坐監,熟過我」,故他早前寄信給法援署要求撤換律師。游官質疑:「律師咁好就唔使成日坐監啦!」又表示被告若放弃現時的法援律師,或需聘請私狀,若其財政狀况不許可甚至可能需自辯,強烈建議他要有法律代表以確保其法律權益,着他必須要好好考慮是否繼續聘用法援的律師。
官:若定罪很大機會重判
游官又指,被告所面對三項有關虐兒的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根據現有案情,指「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的虐兒情况」,認為被告若被定罪,很大機會被判貼近最高的刑罰。因區域法院的司法權限是最高判監七年,游官指控方是否需考慮將案件轉介更高級法院,更不忍地指假若女嬰最終死亡,控方會否改控更嚴重的控罪如誤殺,期間游官更一度需休庭。
庭上透露,根據最新醫生報告,女嬰不能自行呼吸和進食,控方指女嬰雖會繼續長大,惟情况有如植物人,應難以有進展;而女嬰入院時,醫生認為她若出現併發症會很大機會死亡,但后來其情况已穩定,故當時控方認為若情况有變會再審視控罪。控方亦表示會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考慮是否需轉介案件至上級法院。
被告申請保釋外出「見個女」,但被拒絕;他又向游官問及是否有懲教人員可帶他到醫院探望女兒。游官指,女嬰是案中受害者,不適宜讓他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