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
江门代表团开放日会场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盛芳龄 通讯员江轩报道:1月26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江门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广东省省人大代表、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介绍,江门市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河网密布、水库众多,是名符其实的水利大市。江门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列入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由我亲自担任江门市总河长,刘毅市长任副总河长,统筹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
推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
江门市积极落实中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目前人员、经费、机构、编制全部到位,已形成“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管员”的河长制体系,河长制系列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林应武表示:经过全市上下努力,河长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系列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河长指挥、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行动模式高效有序,得到了全市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党政主导、领导挂帅,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江门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列入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由我亲自担任江门市总河长,刘毅市长任副总河长,统筹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
不断完善河长制体系建设
江门河长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实施河长制各项工作,狠抓河长责任落实,层级制定区域总河长、江河湖库河长名录,各级区域总河长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跨行政区域的河流,上一级也要设置由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担任的河长,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林应武介绍,江门市早在2016年完成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人大立法,是全省首个以法律形式确立流域水质保护、河长监督考核等机制的地级市。出台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在潭江干流和15条重点支流共设置18个县级河长断面、31个镇级河长断面,每月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将监测结果在媒体公布。
加强巡河工作,目前全市已开展河长巡河2万多人次。推行责任河库月度水质清单、河长制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清单等“三个清单”,对工作落实成效实施及时监控。
强化保障、完善制度,确保河长制全面推行。首先是立法保障。突出重点,选定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62%的 “母亲河”—潭江流域作为推进河长制的示范河流,积极探索推行河长制的“江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