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工商局等十一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出台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简称“个转企”)的八项措施。
据悉,该《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愿和不增加转型主体负担的总体原则。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等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列为重点支持对象。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法转型;鼓励和支持非重点对象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企业。同时,积极引导具备企业基本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登记为企业。省工商局将对各地级以上市加强督促检查,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另外,《若干政策措施》从商事登记便利化服务、开设“绿色通道”服务、降低税费负担、实施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扶持、简化土地等权利转移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七个方面,联合推出25项具体扶持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顺利转型并平稳过渡。
其中,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此项措施推出了包括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免征权属转移契税、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等六大优惠。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广东实有市场主体总量历史性突破1000万户,超过全国十分之一,其中,私营企业381.58万户(占全国的14%),个体工商户600.96万户(占全国的9.13%),分别比2012年末增长203.76%和66.05%,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占该省实有市场主体总量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