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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橋1死意外 3承建商罰逾4萬

2018-02-0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4年前發生1死4傷意外,三承建商早前被裁定21條傳票控罪成立。承建商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43500元。裁判官判刑時指,港珠澳大橋為三承建商合資項目,各承建商須均分罪責。就工人墮下、工作系統和安全管理三方面的控罪,各公司分別被判罰款3萬元、7500元及6000元,於28日內支付。

  辯方求情指,港珠澳大橋工程規模龐大,遇到的挑戰前所未見。三承建商均備受同業尊崇,其職業安全紀錄亦較同業好。辯方強調,本案牽涉的安全管理問題屬技術性違例而非故意違例。

  工會指輕判令意外頻生

  事發於2014年10月,當時工人以卷揚機吊運橋面近百噸重的石屎組件,但機器不勝負荷,石屎組件、吊架與工作台同時被扯塌,致一名43歲測量員死亡,4名工人重傷。工程總承建商「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商「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及「威勝利香港有限公司」,早前被判「沒有采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墮下」、「沒有確保起重機械由合資格的人定期檢查」及「沒有發展、實施和維持一個安全管理制度」共21條控罪成立。

  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成員昨於庭外呼叫口號,指三承建商被定罪紀錄劣迹斑斑,并認為大橋工程意外發生比率較整體建造業的數字高,是法庭輕判的后果。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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