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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请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2018-02-02
来源:凤凰网科技

  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即今日头条)请求宣告优视科技有限公司(UC)的“基于移动终端的图片转换方法及装置”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今日头条或需向UC赔偿高达1200万元,以及UC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50 万元。

  根据UC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侵害专利号为ZL201010232095、名称为“基于移动终端的图片转换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涉案专利”)的行为,即立即停止开发和运营“今日头条”应用程序(“被控侵权产品”),停止通过任何渠道提供被控侵权产品的下载服务;立即销毁所有关于被控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请求判令被告连续1 个月在其官方网站(www.toutiao.com)上刊登声明以消除给原告带来的不良影响。

  另外,UC还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12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支出共计人民币50 万元,原告保留根据进一步获知的证据对赔偿金额予以增加的权利;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据UC工作人员介绍,该专利是一项节约内存空间、增强用户阅读体验的专利。包括在移动端内缓存通过连接网络而加载的图片原始数据,监听当前进入用户视野的浏览页面,以判断当前进入用户视野的浏览页面中是否需要呈现新图片;在当前进入用户视野的浏览页面中需要呈现新图片时,利用所缓存的图片原始数据创建新图片;以及在当前进入用户视野的浏览页面上显示所创建的图片。

  以下为起诉状全文: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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