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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裔恐怖份子今提堂 申請保釋被拒

2018-03-02
来源:香港商报网

  文子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訊】被國際刑警發「紅色通輯令」通輯的印裔恐怖份子文子星,涉嫌與上月9日尖沙嘴4.5億日圓解款劫案有關,早前與另1名尼泊爾裔同黨被控搶劫。2人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惟被裁判官拒絕,他們將於3月10日再申請保釋。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考慮辯方申請後拒絕2人保釋申請。她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2人若獲准保釋很可能不會依時歸庭受審,亦可能干擾控方證人。她又提及2人同時牽涉其他不誠實罪行的案件,2人若獲准保釋或會再度犯案。

  今日早些时候,文子星乘坐囚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因他被列為極端組織成員,在印度又有劫獄前科,提堂時懲教署及警方將他列為最高級別戒備要犯,故會採取高度戒備。懲教署會出動有懲教署飛虎隊之稱的區域應變隊,警方則會如平時押解葉繼歡等重犯般程序,派衝鋒隊警員持長槍及戴頭盔及穿上避彈衣全副裝備,乘警車一前一後押送囚車到法庭。文子星則戴上手銬,連腳部都纏上鐵鏈。

  法院現場,近百警員7時許已戒備,更有反恐特勤隊到場,部分衝鋒隊成員配備頭盔、避彈衣和槍支,更曾出動警犬巡邏。

  警方在劫案當日在美孚攔截賊車。

  法院方面,因應保安考慮,將案件由以往主力處理過堂案件的1號庭改為較少處理案件的5號庭。法院大樓內部有警員帶同搜索犬進行搜查。以往進入法庭的旁聽人士無需進行安保檢查,但本次案件提升安保規格,旁聽人士及傳媒必須接受手提金屬探測儀檢查,水樽不得帶入庭內。

  傳媒採訪方面,過往均能拍攝囚車進出,但本次車場出入口則由多名警員把守,特別在露明道往亞皆老街的行人路中設置臨時記者區。

  報稱售貨員的29歲疑匪文子星(Ramanjit Singh,暱稱Romi),被控與26歲、報稱酒保的尼泊爾裔疑匪Enish Limbu,於今年2月9日在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Abustan Danielle John I和亞新逾4.5億日圓現金,相當於3,265萬港元,2人均持有香港身分證。案件於上月23日首次提堂,他們無需答辯,但須還柙看管。劫案另有3名疑匪落網,他們的案件已於上月12日提堂。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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