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騙徒以搵快錢誘市民借錢 2年輕人中招

2018-03-27
来源:香港商报

  葛珮帆(左二)與「搵快錢」騙案受害者見記者。 記者 馮煒強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有騙徒涉嫌以「搵快錢」作招徠,以隔月7萬元的收入誘市民向財務公司借錢,並聲稱借錢後無須償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表示,收到2名年輕受害人求助,所涉款項合共約85萬元,並已報警處理。她呼籲年輕人勿因一時貪心而誤墮騙徒陷阱,同時切勿相信網上任何聲稱可以「搵快錢」而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的信息。

  「招聘方」僅還一期Min Pay

  九十後受害人陳小姐稱,在今年初於社交媒體Instagram看到「搵快錢」廣告,廣告稱「無須工作經驗」、「絕無風險」等,陳小姐遂向「招聘方」查詢詳情,對方向其推介「資產轉移計劃」,即協助一些外國客戶將資金轉至本港使用,但需要以個人名義向財務公司借貸,所借來之款項須全數交給「招聘方」,而貸款亦會由對方償還,完成借貸後,可隔月獲取7萬元的報酬,為期2年。

  陳小姐指,「招聘方」向她索取身份證號碼、住址證明及收入證明等個人資料後,向本港7間財務公司借貸共55萬元,其後又要求她以信用卡「碌卡」買黃金,花費15萬元。事後便相約她於地鐵站將款項、黃金交予「招聘方」的秘書。陳小姐指,事後,「招聘方」僅為她償還了一期的最低還款額(Min Pay)後便沒有再償還任何款項。

  收回借貸文件搜證更困難

  另一名受害人黃先生(20歲)憶述,騙徒同樣向他推介「資產轉移計劃」,稱隔月可獲取約4萬元報酬,為期2年。對方以他個人資料向4間財務公司借貸14.5萬元,最後騙徒在償還兩期Min Pay後,就沒有再還款。

  2名事主形容,騙徒可聯絡上財務公司內部職員,並教導事主如何與財務公司職員對話,例如強調絕無第三者參與等,確保借貸成功。他們又指對方自稱持有律師及法律文件以騙取信任。

  葛珮帆表示,事件已報警處理,認為「招聘方」屬專業騙徒,有組織地向年輕人招手,過程中向事主收回借貸文件等,令調查及搜證更加困難,受害人沒有收到任何酬金之餘,更需要承擔大筆貸款,她呼籲年輕人勿因一時貪心而誤墮騙徒陷阱,同時切勿相信網上任何聲稱可以「搵快錢」而需要提供個人資料的信息。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