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證人嚴立權。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讯】郵差蕭旭文涉嫌於2015年至2016年期間偽造超時執勤工作紀錄,詐騙香港郵政發放超時補水逾港幣6萬元,另獲約12小時補假。被告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被告上司出庭作供。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蕭旭文自1986年起正式獲聘為郵差,在尖沙咀派遞局工作,會外出派信及在局內揀信。派遞局大門出入口的閉路電視準確及完整地錄影被告出入情況。
被告蕭旭文。資料圖在被告報稱的超時工作時間中,被發現身穿便服離開派遞局,離開時間每日不少於兩小時,而廉署人員多次發現被告前往土瓜灣漢寶酒樓用餐。
被告上司郵務主任嚴立權接受控方鄺文輝律師盤問時指出,派遞局每天會預先批核當天估計的超時工作時數,如超時需合理解釋。嚴立權確認被告從未以書面或口頭向他申請在非午膳時間外出用餐,而且郵差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包括午膳時間,故亦需穿著制服用餐。案件下午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