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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市场也可“退市”

2018-07-31
来源:中国文化报

  7月27日夜间,证监会突然发布第146号令,即《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对退市制度作出三方面修改完善。业内普遍认为,这一举措对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这则消息本来与文化产业的直接关联并不大,但证监会对于退市制度的完善,迅速让笔者联想起日前发生在电影圈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7月中旬,号称投资7.5亿元的工业级电影大片《阿修罗》在上映3天后突然宣布撤档停映,当时的3天票房不足5000万元。时至今日,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但关于这部电影的撤档原因和其他后续事情,都还处在语焉不详的状态,如此大投资的一部作品“挥一挥衣袖”,就这样“不带走一片云彩”地悄然隐身了。

  为什么说这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因为以常理来推断,片方撤档停映的行为并不符合经济人的理性法则,而片方给出的撤档理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市场不太平,有人在网站恶意刷分。

  且不说“市场不太平”这种说法几近迫害妄想症,因为评分低就撤档停映更是闻所未闻,正常的逻辑难道不是遭遇了恶意评分,更要用影片的质量征服更多观众吗?骤然停映,片方岂不是失去了对“恶意刷分”进行澄清的机会吗?而最不正常的还是,一部号称投资了7.5亿元的大片,前期对质量把控不严,后期又对上映后的票房走势没有充分准备,遇到劲敌之后,想出来的应对方法竟然是撤档。

  一个能花掉7.5亿元且对款项回收毫不在意的剧组必有反常,在《阿修罗》突然撤档之后,也有不少媒体对这部电影背后的资本身影进行了分析,但还没有得出具体结论。业内推测,对这么一大笔投资如此“儿戏”,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影片背后的资本毫不在意7.5亿元这个量级的投资,另一个则是7.5亿元的数字有虚报,而虚报投资额往往是为了方便进行某些其他“操作”。在这两个可能中,哪一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相信明眼人都能一眼看穿。

  话题进行到这里,这一事件和证监会完善退市制度之间的关联也就浮出了水面。被处以“退市”,可以视为对一家上市公司的终极惩处,是对其违规行为在法律惩处之外的市场规则层面的最高惩罚,能够起到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的巨大作用。同样地,对于一个恣意妄为到如此程度的片方,一个健康理性的电影市场理应做出相应的回应,例如对这种不正常的举动给予一定警告,或者建立类似失信名单之类的制度,对业界予以一定警示,而不是让其隐入幕后,或者仅仅成为一个谈资。

  总之,如果上市公司尚且能够被处以退市,那么电影市场上的不合格主体们也应该有同样的“机会”。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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