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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启动主干道“地标宣传”,京基100点亮“扫黑除恶”之光

2018-08-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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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易小婧 通讯员詹少莹李菁菁报道:23日晚,罗湖区京基100大厦灯光幕墙亮起了醒目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围绕“扫黑除、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主题变幻出多种灯光造型,十分令人瞩目。与此同时,地王大厦楼顶、平安银行分行大厦、鸿昌广场、深圳大剧院墨镜屏等多处罗湖地标灯光也纷纷亮出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辖区多处主干道LED联动播放宣传海报,形成了浩大的宣传声势。通过重点区域及路段醒目位置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举报方式,进一步发动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对黑恶犯罪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地标辐射 全民发动

  罗湖启动扫黑除恶“地标宣传”是深化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据记者了解,从8月23日起的重点宣传期间,罗湖区还将在重点路段的户外大型立柱灯箱进行“扫黑除恶”展示宣传,辖区主干道共49块LED显示屏常态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标语,全区各大娱乐场所、电影院线在公益广告时段插播“扫黑除恶”开机短视频、公益宣传短片,深入各街道各社区开展巡展、演出、讲座进行“套路贷”等扫黑除恶主题宣传,通过微动漫、微视频、海报、单张等丰富宣传形式,在全区各区域各领域深化掀起全域宣传发动热潮,充分激发辖区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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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宣传 全区覆盖

  为了做到全方位、无盲区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罗湖区通过微信朋友圈投放扫黑除恶主题公益广告200万条,覆盖辖区常住人口;在“新时代新罗湖”政务微信及微博、“罗湖社区家园网”微信公号、罗湖社区家园网专题网页等多种新媒体载体,广泛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方式、奖励办法及相关资讯。目前,中央、省、市、区各级融媒体平台涉及罗湖“扫黑除恶”报道达600余篇次,部分新媒体平台阅读量达46万多次,其中部分文章阅读量超过10万次。通过多载体、多渠道宣传,形成了融媒体矩阵传播效应,大大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影响力。

  与此同时,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从省、市打击范围中梳理出政治安全、基层选举、地方治安、国有资产、商贸集市、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文娱场所、校园安全、网络舆论等14个重点领域,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细化宣教内容,开展精准宣传,重点打击“十四类涉黑涉恶人群”,推动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截至目前,罗湖区依靠群众摸排到的涉黑涉恶线索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深挖研判 全力打击

  罗湖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准定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全区扫黑除恶工作落地见效,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罗湖公安分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破获了我市首宗“套路贷”案件,打响了深圳打击“套路贷”第一枪。“套路贷”犯罪案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社会危害性极大,是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范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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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路贷案例一:借新还旧

  2016年,深圳的郑先生有事着急用钱,向欧某提出了小额借贷的需求。欧某得知郑先生名下有一套价值900万元的房产后,对这笔借贷一口答应。郑先生第一笔款只借了5万元,欧某放款后马上就要求他支付“利息”、“保证金”、“好处费”等等各种款项,导致最终到手只有两万多元,但郑先生却被要求按照5万元本金偿还利息。借贷到期时,郑先生已没有能力偿还。焦急之下,郑先生听从了欧某的“平账”方法,通过“借新还旧”再次得到放款。每次借款“平账”后,都产生新的利息、违约金、保证金,从而不断垒高名义借款本金额度。如此,欧某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将郑先生实际到手本金17.9万元虚增到了220万元,并且欧某等人还以向法院起诉相威胁,企图以此占有郑先生的房产。2018年1月,郑先生向黄贝派出所报案。4月12日,罗湖警方统一收网,将欧某等多名目标嫌疑人全部抓获。

  套路贷案例二:收费陷阱

  2017年9月,桂园派出所接到两名事主报案称,他们被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诈骗,且在深圳遭遇同样骗局的还有十几人。该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专挑在深圳有房产的对象下手。比如借款人意图贷款25万,但放款方会想方设法,劝借款人贷50万,然后再以“过银行流水”的名义收回30万;之后,再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要求借款人付现19万多。也就是说,借款人最终到手的只有几千元。放贷方的“手段”还不止于此,等到还款日一到,放贷方仍然依照先前的借约,向借款人索要50万借款。如果借款人不还,放贷方便威胁称,要向法院申请查封借款人的房产,并付诸实际行动。2017年12月6日,经过三个月的侦查,专案组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同时掌握了5名在逃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和涉案证据,至此我市第一宗“套路贷”案件成功告破。

  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案例可以看出,“套路贷”往往有以下特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为手段,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罗湖区扫黑除恶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注意识别“套路贷”犯罪特点和手法,谨防掉进“套路贷”陷阱,如发现相关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公室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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