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8年结束,还有不到三个月时间,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5个省份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你的工资涨了吗?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21日,至少已有甘肃、海南、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安徽、云南、上海等15个省份公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除上述15省份外,广西也发布通知,对2018年该地区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征求意见。通知提出,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7%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
进入第四季度,全国31省份中,仍有包括北京、浙江、广东、江苏、重庆、黑龙江等在内的十余省份未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还未公布数据的地区,部分省份仍未公布2017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黑龙江甚至已多年缺位。
多地指导线上调 河南最给力
中新经纬客户端对比15省份2017年与2018年的数据发现,除了上海(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明确),今年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有所上调。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从基准线来看,相比2017年下调的有天津、内蒙古、山东、四川、吉林、海南等6省份。另外,山西、河南、陕西、安徽、甘肃等5省份对基准线进行了上调,其中河南上调最多,由去年的7.5%上调了4.5个百分点,至今年的12%。
在上线方面,江西和上海均不设上限。与去年相比,天津、内蒙古、山东、四川、吉林、云南、海南等7个省份下调,其中天津、内蒙古、吉林、云南均下调了2个百分点;山西、河南、安徽、和甘肃4省份对上线进行了上调。
从下线来看,相比去年,进行下调的省份仅内蒙古和云南2省份,天津、山西、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吉林等9省份与去年持平,安徽、海南、甘肃等三省则将下线上调。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15省份中,只有内蒙古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
有人可以会疑惑,工资指导线下降是指工资会减少吗?当然不是。有地方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企业必须给员工涨工资吗?涨的一样多吗?
关于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两点需要明确。
一是工资指导线并不能要求企业必须给员工涨工资。据悉,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虽然工资指导线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多地要求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如山西提出,企业制定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四川则规定,企业应当把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工会方应当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方应积极响应,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二是企业给职工涨的工资并非一样多。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工资支付能力的不同,各地对企业给出了不同的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以山西为例。山西提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其中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可高于经济效益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