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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被“抓嫖”,輿論監督道艱且長

2018-11-21
來源:錢江晚報

  

  女調查記者遭到意外抓嫖查房的風波終于因官方通報而畫上了句號,但它引起的爭議和反思卻沒有停止。據泉州網消息,11月18日,《財新周刊》記者周辰同志發文反映其11月11日在泉港采訪遭遇警察進入酒店房間檢查一事。泉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視,立即派出調查組進行核查。

  官方通報中澄清了事實,表達了歉意:“周辰同志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泉港區公安執法相關人員存在工作方法簡單、執法不當的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對此,我們誠摯表示歉意!經泉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作出以下處理:責成泉港公安分局副局長、山腰派出所所長陳賓陽同志向市公安局党委作深刻檢討;責令泉港公安分局山腰派出所民警陳華山同志停職檢查。”

  從危機公關的角度看,這份聲明算得上是靠譜、得體的,要道歉有道歉,要追責有追責。不過,這位女記者及時被證明了清白,在同類事件中算比較“幸運”的了,這一來跟當事人的女性身份實在令人無法聯想到“被抓嫖”有關,也跟官方的重視和輿論監督的“步步加強”有關。

  在同類事件中,如何保護好記者的合法權益,始終是一個爭議不休的難題。記者尤其是調查記者,一般都沖在懲惡揚善的第一線,對社會重大公共話題進行公正、公開的報道,是他們的天職所在。但是,這種報道幾乎都是批評性的,一定會涉及到利益沖突,尤其是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會感到“輿論壓力”,因此,封殺記者的調查報道的現象就會出現。

  要堵上記者的嘴,要麼是“紅包策略”,要麼是“大棒策略”,或者是“紅包加大棒”。在威逼利誘后,他們自以為可以萬事大吉,但真相早晚會大白于天下,不是這個記者曝光了真相,就是那家媒體揭露了黑幕,甚至自媒體都可以參與打假除惡的行動。這種打壓輿論關注的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簡單粗暴的治理手段,早就應該被拋棄了。

  社會發展中不可能不出現問題,有了問題不曝光、不解決,只會釀成更大的麻煩。而如何在公正與透明的環境里,保證媒體、輿論監督與利益相關者的“對話”,是現代治理中一個難題。首先,要明確一個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憑事實說話,絕不可以打擊、污蔑監督一方。其次,及時公開問題所在,其實是出了事以后,官方應采取的最佳方式。從這次案例來看,官方最后還是發了致歉和追責聲明,但這畢竟屬于事后補救措施,如果從一開始就做得妥善得當,就不需要多此一舉了。而且,囿于不同事件所處環境的復雜性,還需要用靈活思維看待這些問題。但願類似事件不再發生,畢竟,作為維護社會正義的公器,媒體的監督力量得到保護,也是社會發展水平進步的體現。

[責任編輯: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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