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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坊電梯逆行致18傷 工程師判緩刑罰款4萬

2019-03-0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旺角朗豪坊前年3月發生通天梯「逆行事故」,釀成「人疊人」嚴重事故,導致18人受傷,3人須送院治療。涉事註冊自動梯工程師被控兩項罪名,案件經審訊後昨於九龍城法院裁定罪成。裁判官判刑前批評被告只用了22分鐘為長達42米的電梯作檢查,遠遠落後標準的檢查時間,直指其檢查「粗疏求其」。由於自動梯安全須由工程師把關,若未有為自動梯作徹底檢驗,猶如計時炸彈威脅公眾安全,直言法庭絕不姑息,但最終接納辯方大律師求情,最終判工程師囚兩個月,緩刑1年,罰款4萬元。

  法官斥被告檢查「粗疏求其」

  68歲被告馬兆麟,否認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罪,但就承認另一罪部分指控,即指他未有徹底檢驗自動梯的5個安全裝置,該些安全裝置可在自動梯超速、逆行和機件有雜物時煞停自動梯。

  裁判官陳慧敏接納5位控方證人的供詞,認為被告未有徹底檢查主驅動鏈(MDC)及驅動鏈斷裂裝置(BCD),惟她反覆查看閉路電視,亦未見被告有作以上檢查,根本不可能徹底檢驗電梯。而被告在檢查表格檢測的主驅動鏈長數據不合理,又未有進行全部檢查情況下簽署檢查表格,故裁定罪成。

  蔡維邦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為人樂善好施,又肯提攜後輩。他入行多年,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或因此與現代檢查方式不同,「慣性用自己感覺檢查」,強調被告本來行事謹慎,不認罪亦只因「同徹底檢驗的標準有分歧」。又指被告已交還註冊工程師的牌照,不會再重犯。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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