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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主管瀆職串謀盜款4000萬元 卓悅騙薪案一家三口入獄

2019-03-28
来源:香港商报

 

  夏偉成(前)及夏定邦(後)分別被判囚7年及6年半。

  【香港商報网訊】卓悅化妝品人事及行政部前女主管一家三口串謀詐騙公司逾4000萬元,及清洗逾3700萬元黑錢案,本周一被裁定2項欺詐罪和3項洗黑錢罪全數成立,昨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半至11年不等。法官斥責女主管與兒子嚴重違反誠信,濫用和背叛公司會計部經理對他們的信任。由於控方不合理地延誤起訴各人,各被告可獲減刑。警方認為判刑起阻嚇作用,提醒公司要處理好內部監管機制,透過聘請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確保公司良好管治,將有助警方調查一旦發生的罪案。

  女被告囚11年夫兒監7年6年半

  一家三口被告依次為65歲女主管喬美齡、其42歲兒子夏定邦及71歲丈夫夏偉成。法官判喬入獄11年,夏定邦入獄7年,夏偉成入獄6年半。

  擅自出糧加薪給自己及夫兒

  控罪指,兩母子被指於2004年至2011年3月間,欺詐卓悅4049萬元。3人又被控洗黑錢3770萬元。控方案情指,兩母子利用職權篡改公司發薪系統資料,擅自發薪和加薪予他們一家三口和4名親信。

  法官判刑前,一名坐在前排記者席的大律師突然站立,聲稱代表卓悅,要求向法庭尋求緊急指示。法官喝斥對方,指可即時判大律師藐視法庭,大律師始才坐下。法官判刑後,控方透露卓悅一方律師希望向法庭申請補償令,要求曾獲保釋的兩父子被告,向卓悅賠償60萬元保釋金,但承認公司昨晚才指示律師行動。法官聽罷陳詞,押後決定處理方式。

  警指判刑起阻嚇作用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鄒祥有在庭外表示,由於本案案情複雜,發生時間較久遠,警方需時翻查大量文件和過千項銀行交易紀錄。卓悅亦無法即時向警方提供資料,警方在調查搜證方面遇上大挑戰。對於法官指本案出現不合理延誤,鄒表示會與律政司討論,覆檢調查過程,但強調每宗案件有其獨特之處,警方必會盡力完成調查。警方表示,判刑起阻嚇作用,同時提醒商業機構要處理好內部監管機制,透過聘請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確保公司良好管治,將有助警方調查一旦發生的罪案。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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