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被囚車帶走。中通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承認在港4項洗黑錢罪昨被判囚29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同日結束訪京行程後,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一同見記者回應判刑,二人均指估計陳將於今年10月獲釋,由於不希望他逃之夭夭,目前提交立法會的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的確有迫切性、甚至刻不容緩,因此必須爭取在本立法年度於今年暑假休會前通過。
被告陳同佳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政府繼續努力化解社會爭議
林鄭月娥及李家超昨午在機場會見傳媒,回應有關陳同佳的判刑結果。林鄭月娥稱,預計陳同佳最快今年10月可以獲釋放,修訂《逃犯條例》有強烈迫切性、刻不容緩,需要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工作。她呼籲立法會7月暑假休會前通過。李家超續指出,經扣減刑期,如果陳同佳在獄中行為良好,預計他最快本年10月獲釋。李家超又指,一直與台灣方面進行溝通,但強調香港目前無法律基礎去處理,只能做一些準備工作,待一旦通過修例可以即時落實以個案形式向台灣移交疑犯。
林鄭月娥(右)及李家超(左)昨從北京返港後,在機場向傳媒回應涉台灣殺人案陳同佳的判刑。
林鄭月娥表示,當初推出修例時已經預料存在很大爭議,如有議員提出建議可消除市民對修例的憂慮,她會認真考慮,希望努力化解社會爭議。她又呼籲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今天早上可以在會議選出正副主席,讓審議工作務實開展。林鄭月娥強調,一直重視與台灣殺人案受害人父母,以及台灣當局的溝通,她早前親自寫信給受害人父親潘先生,感謝他諒解,並承諾會盡努力,令受害人沉冤得雪。另外,對於民陣舉辦的反修例遊行,林鄭月娥說,政府會努力化解爭議。
譚惠珠:不應受遊行人數影響
就陳同佳判刑所帶來的影響,立法會議員作出了回應。經民聯梁美芬表示,相信疑犯不會在短期內獲釋,立法會須盡快通過的時間壓力減少。她認為,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是一個合適的平台,讓議員提問及讓政府就市民的疑惑作詳細解釋。協助女死者家屬的民建聯周浩鼎表示,修例仍存在迫切性,須於7月休會前通過,希望今日的法案委員會可盡快選出主席及展開討論,以還家屬公道。他引述稱,家屬仍希望立法會可盡快展開修例。新民黨葉劉淑儀昨於電台節目中批評,反對修例人士企圖製造另一個23條事件。她認為政府已就修例作出多方面讓步,現已退無可退,直指有關的移交漏洞拖延廿多年,而香港與內地又最多跨境罪行,認為立法會於暑假休會前應通過修例。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資料圖片
此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指,只有立法會才有功能和責任決定法例是否通過或修改,而非在街上以抗議的方法,修例不應受日前的遊行人數影響,更不應讓異見人士或者想圍攻立法會的人,騎劫立法會的功能。對於陳同佳被判囚29個月會否對修例有影響,她指修例是按立法會本身的議程,希望在7月休會前處理,否則下個立法年度要重頭做起。
彭官指未遭謀殺指控令人氣憤
陳同佳離開法院。中通社
香港青年陳同佳去年遊台期間殺害懷孕女友潘曉穎,棄置藏屍行李後返港被捕。由於香港並無與台灣簽訂引渡協議,觸發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陳同佳去月12日在庭上承認4項洗黑錢罪,昨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9個月。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坦言,明白到被告在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殺人,卻毋須面對謀殺指控,或會令人感到非常氣憤和不公,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對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義所要求的。彭官續指,不論被告有多可能干犯最卑劣的罪行,他也應得與公平審訊相關權利的全面保障,否則刑事審訊程序出現「短路」,不但影響本案被告,更會連累整個刑事司法系統。法庭判刑時,必須時常謹記這些基本原則。
【背景资料】陳同佳在台涉殺女友逃返港
現年20歲的陳同佳,犯案前在理大轄下香港專上學院修讀人力資源管理副學士課程,與父母及兄長居於九龍灣啟晴邨。據悉,陳同佳在兼職打工時認識案中女死者潘曉穎,兩人自前年8月起正式拍拖,直至去年1月,兩人關係轉差,最終以悲劇收場。
陳同佳(左)與潘曉穎(右)。資料圖片
女事主稱腹中胎兒屬前男友
消息稱,潘曉穎出生於東九龍麗港城一個小康之家,就讀中學時已經拍拖,曾結識多名男朋友,她入讀港島區一所名校後,未讀完中四便不堪學業壓力而輟學,及後轉修職訓局的美容課程,前年9月再升讀專業教育學院的銀行及金融高級文憑課程。
案情指,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去年2月8日前往台灣,兩人於2月17日凌晨在酒店房內爭吵,期間女事主稱腹中胎兒屬前男友,被告亦看到一段女友與陌生男子性交影片,激動下將對方的頭撞向牆壁,用雙手從後勒對方頸項,二人在地上糾纏約10分鐘後,女方終告死亡。男方後來將女死者放入行李箱,翌日將屍體棄於一公園灌木叢,男方曾用女死者的銀行卡於台北提取2萬元新台幣,獨自回港後亦曾多次用女死者的銀行卡提款近2萬元。
當命案東窗事發後,陳同佳在港落網,被本港警方控以4項洗黑錢罪,直至昨日被判監2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