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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周记】以金融開放促進金融改革

2019-05-06
来源:香港商報

 

  剛剛過去的「五一」長假,一些政府關鍵部門假日無休。就在5月1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便釋放了12條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新措施。此次出台的舉措包括對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入股信託公司、經營保險經紀公司等外資金融機構取消對其資產總額的准入要求;放寬中外資投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准入政策;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等。這是繼去年4月發布實施15條對外開放措施之後,中國又一個金融開放大動作。

  毫無疑問,本輪對外開放新措施將顯著提高內地銀行業和保險業的開放度和市場化程度,也將令到內地金融市場競爭主體更加多元化,為內地企業和個人提供多元化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而從更深刻的角度來說,擴大金融開放亦將倒逼內地金融改革走向縱深,進一步激發內地金融市場的活力,促進內地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

  金融開放宜快不宜慢

  有觀點認為,近來中國接連釋放金融開放重要舉措,或與中美貿易談判美方施壓有關。然而,對中國過往政策稍加回顧就會發現,這是中國穩步擴大對外開放的必然結果。

  早在2017年,中共十九大就明確提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十九大後,中國政府向世界公布了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時間表;2018年4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即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上宣布金融業要加大開放的力度,政策落實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人行隨後在博鰲代表中國政府宣布了一個金融業開放的時間表,對11項具體措施給出了具體時間;今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落實金融等行業改革開放舉措;在今年3月底舉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人行行長易綱就表示今年年底前將推出五大金融業開放措施;在今年4月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上,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金融業進一步開放舉措落地在即;5月1日,郭樹清在接受央媒集體採訪時,提到12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新措施。

  這一清晰的時間脈絡充分表明,中央決策層坐言起行,中國的金融開放正按照既定的戰略部署,踩準節奏穩步推進中。

  外資聞風而動,加快進入中國金融市場上的步伐。就在此輪開放措施公布之前,瑞士銀行完成了對瑞銀證券持股比例提高至51%的股權變更,實現了外資對內地證券公司的絕對控股;安聯中國保險成為內地首家外資保險控股公司;美國標普公司獲准進入中國內地信用評級市場;美國運通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合資公司,籌備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申請已經審查通過。

  今年3月21日,北京銀行發布公告稱,擬與荷蘭最大行子公司成立合資行。這意味着中國內地有望迎來首家外資控股的合資銀行。繼2018年銀保監會批准7家外資銀行和保險法人機構設立申請後,2019年以來,銀保監會還批准了新加坡大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建中山分行、台灣永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籌建上海分行、中法合資中航安盟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籌建山東分公司、中美合資華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建重慶分公司等8項外資銀行和保險機構籌建省級分支機構申請。

  數據顯示,目前已有41家外資銀行法人落戶中國,有115家外國銀行分行、154家外國銀行代表處在華營業。

  倒逼內地金融改革

  開放外資金融機構來華,在為內地企業和個人提供多元化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也將倒逼內地金融機構進行深層次的改革,提升服務水平,以應對更趨激烈的市場競爭。

  毋庸諱言,儘管以中行、工行、建行、農行、交行為首的內地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巨大,但與國際同行相比,內地金融機構經營模式粗放,在公司治理、產品創新、精準服務、風險管理等方面存在明顯差距。時至今日,在內地金融體系中,直接融資比例過低,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長期難解;資產管理落後,居民投資渠道狹窄;金融風險管理與監管能力亦跟不上綜合經營和創新的步伐,風險較多等等,不一而足。

  從這個意義上說,以金融開放促進金融改革,在對外開放中形成的競爭機制,將給內地金融服務業帶來改革壓力和發展動力,有利於促進其自身的發展壯大。

  對金融監管提出更高要求

  相應地,開放外資金融機構來華,也對中國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將倒逼內地完善金融監管制度,建立起與開放程度相匹配的監管能力。

  一方面,通過引入各類金融機構、業務、產品,意在引進發達國家資本市場成熟的先進理念、機制、產品和管理經驗,加快內地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

  另一方面,金融業的開放會促進中國金融市場制度規則的建立和健全,完善金融市場開放的制度規則,實現制度性、系統性的開放,加快相關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金融業開放程度的持續提高,也將使得國內外金融市場融合程度日益加深。在構建開放性的監管體系過程中,必將促進內地金融業提升效率,包括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以及微觀主體的經營效率,充分利用好國內外金融市場和金融資源,實現聯動發展、互利共贏。

  香港商報記者 李穎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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