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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煽惑及非法集結罪成

2019-05-16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於2016年11月參與「反釋法」遊行後,涉嫌在中聯辦門外衝擊警方防線,事後被控非法集結、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襲警等罪。隨香港眾志前常委林淳軒及主席林朗彥認罪後,餘下7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吳文遠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除了周樹榮外,其餘5名被告均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阻差辦公等罪名成立,稍後判刑。

  7名被告依次為吳文遠、葉志衍、陳文威、盧德昌、周樹榮、周嘉發、鄭沛倫,介乎24至67歲,他們共面對8項控罪。林淳軒及林朗彥早在開審前已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同案另外5人罪成2人認罪

  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指出,吳文遠透過說話或行為與遊行人士溝通,以煽惑在場的3名遊行人士作出跨過鐵馬的行為。由於遊行人士如要成功跨過鐵馬,必然需要使用武力,以抗拒警員阻撓,過程不可能有秩序,即必會涉及暴力行為、具攻擊性或違反公共秩序行為。當遊行人士爬過鐵馬,更有可能導致警方及記者害怕遊行人士使用武力對抗警方、或激起其他遊行人士作出相同武力行為。

  吳煽惑3人跨過鐵馬涉暴力

  黃官指,吳作出呼籲時,必定清晰知悉上述情況;當遊行人士作出被煽惑的爬過鐵馬行為,就已涉及干犯參與非法集結的罪行。故此,當吳呼籲遊行人士爬過鐵馬時,必定相信示威者爬過鐵馬已懷有參與非法集結的犯罪意圖,故裁定其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至於葉志衍、陳文威、盧德昌3人搖動鐵馬的行為,明顯是要衝擊警方的鐵馬防線,法庭認為他們的行為具有集體性,3人明顯是以行動衝擊及意圖破壞警方防線,屬擾亂秩序行為,裁定3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至於周樹榮雖有爬上鐵馬,惟他並沒有衝向警方防線。黃官稱,在多次翻看「精華片段」後,未能確定周是否曾搖動鐵馬,加上他爬上鐵馬與葉、陳、盧三的穿越警方防線目的不同,裁定其參與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葉志衍及周嘉發同被裁定一項阻撓執行職務警務人員罪成。但法庭未能排除周嘉發,或真誠地誤會需要保護示威人士,兩次向警長揮動手臂,被裁定襲警罪脫。

  陳文威及鄭沛倫同樣面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黃官指,陳在案發時似乎是被撞向鐵馬,未能分辨是誰用力推;法庭亦未能確定陳是否主動推向鐵馬。而由於角度問題,亦未能確定他是否曾拿起鐵馬,故裁定罪脫。相反,鄭在人群移動鐵馬時,在沒有人推他的情況下突然向前快速移動到首排,而鄭移動鐵馬的節奏明顯與身邊其他人不同,證明他是主動向前推鐵馬。黃官指,鄭毫無疑問是意圖推動鐵馬並衝擊警方防線,裁定其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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