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昨公布有關個人醫療保險產品的研究結果。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不少港人都有購買醫療保險習慣。消委會昨日公布一項有關個人醫療保險產品的研究結果,發現四成三擁有個人醫保的住院病人,仍會選用公立醫院,證明消費者對個人醫保存有憂慮,亦反映個人醫保市場迅速發展的背後存在不少隱憂。該會建議保險公司強制統一所有產品合約條款的定義、改善投保申請表設計、以書面及淺白用語等。
合約條款等均有改善空間
消委會題為《為香港個人醫療保險市場締造可持續的價值》的專題報告發現,四成三擁有個人醫保的住院病人,仍會繼續選用公立醫院,反映消費者對個人醫保存在憂慮,面對本地人口老化,社會對醫療需求自然日漸增加,若不及時對症下藥,問題可能會進一步惡化。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表示,消委會花了2年時間研究個人醫保市場,包括訪問1000名市民,比較14間公司共18份個人醫保合約,並檢視299宗投訴等,反映在合約條款、透明度、處理賠償和調升保費等多方面,存在可以改善空間,實際保障未達消費者期望。
7%人完全不查證任何資料
結果顯示,消費者於投保前往往未有充足的準備,有超過六成消費者表示,會透過家人、朋友或保險中介人以獲取有關資訊,僅得三成八消費者會貨比三家,向不同保險公司索取報價作比較;而投保人在填寫病歷時,也未完全認真對待,五成一的消費者表示會以自己的認知及理解來填寫,只有一成五會先查證自己的醫療紀錄,更多高達百分之七表明不會查證任何資料。
調查又顯示,四成三擁有個人醫保的住院病人仍會選用公立醫院,五成四消費者稱不能獲得全數賠償,主要原因包括:超出最高賠償金額、需要支付索賠的自付額及治療項目不在受保範圍內等。林定國分析報告歸納個人醫保行業兩大問題,包括是消費者對個人醫保的期望落差及個人醫保對消費者缺乏延續性。
大多表格不可網上下載
消委會分享部分個案,個案一為一名67歲的男投訴人,保險公司通知他更改保單條款以提供更佳的醫療保障,包括住院、門診等,但投訴人續保時發現保費較往年高,過去4年每年的保費更由21280元增至42880元,增幅超過一倍,最後經消委會介入,投訴人終成功與保險公司和解,以較低金額繳交保費。個案二為一名男投訴人,他於上一個保單年度接受肛門疾病療程,續保後再次接受肛門療程,住院期間,保險公司要求投訴人簽署一份經修改的同意書,將所有與肛門有關的疾病納入不保事項,出院後投訴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申請,但遭保險公司拒絕。
消委會指,對於個人醫保產品,消費者難「貨比三家」,在18份保單合約中,只有4份可以在網站下載,其餘要以不同方法,如電話熱線、以潛在客戶身份與保險中介會面索取,建議保險公司強制統一所有產品合約條款的定義、改善投保申請表設計、以書面及淺白用語等。
食衛局歡迎建議
食衛局歡迎消委會的建議,指報告提出的觀點及建議與自願醫保計劃的設計如出一轍,該計劃的特點亦包括標準保單條款和細則、保證續保而不可重新核保、可投保年齡延至80歲等。局方期望消委會未來繼續支持和配合自願醫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