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右) 與李家超(左) 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早舉行2小時特別會議,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鄭若驊感謝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讓官員就修訂解說。她說,經修訂的《逃犯條例》生效後,當局會確保與提出引渡申請的一方,先達成移交安排,若對方不願意履行協議,香港一方就不會簽。她稱,如果引渡疑犯後發現對方沒有符合有關安排,香港也會作出跟進:「所以在移交安排上的保障我們會寫得很清楚。」
鄭若驊李家超續解說
對於反對派議員楊岳橋提出私人草案,建議擴大香港的法院域外法權,讓香港法院得以審理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的謀殺罪行,鄭若驊坦言此做法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因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此草案沒有追溯力,不能追究條例生效前的罪行。她又指,建議草案違反普通法下的「屬地」管轄原則。她重申,政府提出的建議較可行,能保障人權及加強打擊犯罪。引渡有重重把關,除了要行政長官同意啟動外,律政司會決定是否值得去做,法院亦會做好把關。
李家超則表示,自政府於2月15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坊間有不同討論。他稱,政府團隊無間斷地向社會各界解說,聆聽各界意見,得悉很多市民對法律條文不太理解,而且坊間有不正確的信息。他提及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未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協議,而不能將犯罪者移送到犯罪的地方受審;未計早前的台灣殺人案,另外還有3宗涉及港人死亡的外地兇殺案,亦有一宗港人涉嫌於外地犯嚴重犯罪。
與會議員對於修例持不同意見。經民聯議員梁美芬稱歡迎政府修例,不過個人不同意傾斜商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贊成修例,認為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且修例可堵塞漏洞,彰顯公義;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歡迎政府修例,提醒政府應用市民較易理解的語言去解釋情況,並說商界都認為內地地方法院有參差,由中央的法院提出最理想。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等多位反對派議員,於會議初期不斷發問規程問題干擾會議。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提醒,特別會議共有20小時會議時間,希望議員保持理性務實,提出質詢。3個臨時動議,包括毛孟靜提出要求鄭若驊全程出席會議、舉行公聽會,以及楊岳橋和另一議員郭榮鏗要求修例加入人權保障,全數被否決。特別會議今日會繼續。
傳媒人屈穎妍網上發起﹁我們不要被代表﹂簽名運動。
家校家教會齊聲轟「聯署」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近日有多間院校出現所謂「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更有中學校長及教師被冒認聯署而報警處理。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與全港14區家長教師會聯會,昨日發出聯署聲明,就有政治團體針對中學生作某一種政治宣傳,並將某一種政治意識帶入校園,深表關注。家校會呼籲家長指導子女「在寧靜理性的校園,不應該受單一政治團體滲入干擾」。
批政治團體滲入干擾校園
聲明指出,家長期望子女在健康安全的學校環境學習,在校長及教師的專業教導下正向成長,對某政治團體的舉動感到擔憂。該政治團體更揚言「絕不會畏懼採取任何抗爭手段」,言論令家長震驚,擔心未成年子女若受誤導,因而誤墮法網,前途盡毀,抱憾終生。
聲明續指,中學的年終考試期將至,呼籲家長須關注子女的精神健康、考試壓力,以及多以正面態度關懷,鼓勵子女。同時,家長亦應該與學校老師合作,多與子女從多角度分析及討論社會議題,並指導子女在寧靜理性的校園,不應該受單一政治團體滲入干擾。聲明又感謝校長及老師謹守專業崗位,以專業態度將外間政治團體干擾程度減至最低。
此外,就所謂「校友聯署」的出現,傳媒人屈穎妍在facebook發文,批評反對派藉此「把所有師生校友綁架進去」,呼籲大家表明「我們不要被代表」。
屈穎妍:我們不要被代表
屈穎妍在帖文稱,對於《逃犯條例》你可能不認識,更可能不理會,但決不能被代表。請反對派不要再用學校的名字把所有師生校友綁架進去,請被綁架的人齊齊表態說句不。屈的帖文獲得不少網民響應,並上載聯署相片。有網民留言:「支持,我不要被代表」、「請向黃屍議員發聲,不要代表我(香港人)表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收到不少投訴稱被人冒認參加聯署,他本人也在「母校聯署」中被冒認,形容是一種怪現象。他譴責有人盜用他人的身份,企圖壯大反對修例的聲勢,推動市民遊行。他說,會向發起「母校聯署」的人查詢身份,並要求對方刪除自己的名字。
梁愛詩讚政府讓步提新措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日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內容,推3方面共6項措施,社會各界均表示歡迎。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政府今次讓步是「先易後難、考慮現實」,在很多人不明白修例,並對修例有很多顧慮的情況下,落實一個大家能接受的方案,重要過提出完美的草案。對於坊間提出修例將影響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及令商界撤資等說法,她直言是誤解多於實際,強調本港已與不同國家簽訂移交逃犯協議,一直以來運作暢順。
梁愛詩指出,自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草案後,一直有聽取各界意見,並曾就商會和個別意見作出修訂,政府已在討論期間就市民大眾的憂慮作出處理,故她看不到反對的理由,亦不認為修例是以「匆匆忙忙」的方式進行。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政府剔除部分嚴重罪行感可惜,但認為政府若要取得商界支持,讓步是無可避免,倘真的令更多人可以消除憂慮,令修例更易獲得通過,讓步都是值得。政府提高刑期門檻後,包括刑事恐嚇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等罪行將會被剔除。他稱,若要提高嚴重罪行定義,「一刀切」是最好的方法,讓界線劃得一致,若因此令社會其他人士感到不滿或失望,將是無可避免的政治現實。
陳弘毅:修門檻更合理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談到,當局將移交逃犯的刑期門檻由3年提升至7年,遠較定在5年或10年更合理。他解釋,香港區域法院判刑權限最高是7年,若案件涉及較嚴重罪行判刑超過7年,須由高等法院及陪審團處理,對被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