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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政策不應受房地產影響

2019-06-17
来源:香港商报

  學研社成員文武

  上周本欄討論了香港新農業政策的缺失,分享了在元朗經營有機農莊的鄧繼榮先生發展有機農莊的一些經歷,除了反映政府新農業政策方面對農戶的支援不足之外,鄧先生的一些遭遇和他個人的感受,亦令人感覺到政府在一些政策上,過多地從土地和房地產業發展的角度去看問題,這也令其他行業的發展因此被忽視,甚至受到影響。

  復耕計劃障礙多

  鄧繼榮先生經營的農莊,位處元朗十八鄉,自西鐵及大朗隧道開通之後,該地段的交通設施發展得較好,附近一帶的土地也因此變得昂貴,當區亦有多個房地產的發展項目陸續出現。

  鄧先生用以發展有機農莊的土地,共有12萬平方呎,是鄧先生舅父擁有的一幅私人土地,屬傳統的農地,但鄧先生舅父長期營商,土地一直荒廢而沒有耕種,過往亦沒有政府部門關心過這塊土地。

  政府推出農地復耕計劃的政策,表明將協助農友或有志從事農耕的人士租田耕種,讓棄耕的農地能物盡其用。鄧先生本身對發展有機農業有興趣,亦希望能充分利用閒置的土地,為市場提供新鮮、優質的本地有機農產品,於是響應政府的農地復耕計劃,租用舅父的土地,發展有機農業。

  令人不解的是,原本閒置無人問津的土地,一旦出現工程,立即引起政府部門的注意,不但多番派人到現場查看,連原有的房屋也被要求拆除。鄧先生動用農業機械,翻鬆土地,移除雜草時,引起地政部門的注意,當局並多次派人到現場查看,雖然已查明並非大興土木興建非法建築,但見到土地上有幾座早於1960年代以前已經存在的寮屋,仍然要求立即清拆,否則將會以非法興建未經申請的建築物為由,將農地充公。

  鄧先生對此感到不解,該兩座寮屋一直存在,政府部門亦從無過問,反而年年向他們徵收差餉,但不明白為何一發展農莊,就要拆除原有的寮屋。

  對於鄧先生在農地上興建的農用遮蔭棚,政府當局亦提出異見,指有關的構築物並沒有向地政署提出申請,要求鄧先生事先申請,並獲得批覆准許之後,才可以動工興建。這一要求同樣令鄧先生感到不解。原因是,有關的遮蔭棚完全依照漁農處的政策指引,並且得到漁農處的指點,屬於豁免申請的農業用構築物,既為豁免申請構築物,又如何向政府申請呢?鄧先生對此感到不解。

  為何政府部門對於新界閒置農地發展有機農業的農戶,不但未能提供應有的支援和幫助,反而在執行政策上令農戶感到處處阻礙呢?鄧繼榮認為很可能是受到土地和房地產發展的影響。

  耕地可獲較多賠償

  新界的土地依照不同的屬性,有不同的收購價格。按地政署公布的農地收購及補償價格,基本定率為每平方呎1040元,屋地的賠償金基本定率,每平方呎為2062.5元,而新市鎮發展區、受全港性主要工程影響的新界地區,以及港九市區的農地特惠補償金額,則為每平方呎1248元。在政府收購土地時,如果土地上有農作物,政府還須付出另外的補償。

  正因為如此,過往,常常見到有農戶在政府提出收地,或得悉土地將被政府徵用之前,會在農地上種植較多的農作物,以爭取較多的政策賠償。

  從鄧先生的個人觀感看,政府部門嚴格執法,並沒有問題,但如果為了減少土地收購時的成本,限制閒置土地發展農業,則可能是過猶不及,阻礙了本地農業的發展。

  筆者認為,政府部門應統一對農業政策,以及土地和房屋政策的認識,既不能允許有人鑽政策的空子,阻礙政府的整體發展規劃,但同時亦不能因此而阻礙農業的發展。政府有必要平衡兩方面的發展需要,支持有機農業發展,同時也不讓人鑽政策的空子圖利。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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