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7月5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朱晓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海高院经审理查明:朱晓东有预谋地杀人,在杀害被害人杨俪萍后一直用被害人的手机给被害人亲友发送微信和短信,进行欺瞒;还通过转账、透支被害人信用卡的方式获得人民币近15万元,供其挥霍;甚至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与异性约会。后上诉人朱晓东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海高院认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系预谋杀人,并未真诚认罪、悔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认定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对检察机关、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
检察员、诉讼代理人、朱晓东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50人参与旁听。
被害人父亲杨敢连将女儿杨俪萍照片存在ipad里。 杨敢连供图
这起引发舆论关注的案件发生在2016年10月17日上午。根据一审判决书披露,当日,朱晓东在家用手扼住妻子杨俪萍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嗣后,朱晓东又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直到2017年2月1日才将此事告知自己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对于作案原因,据一审判决书介绍: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
2017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朱晓东提起公诉。同年11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到2018年8月23日,该案等来了一审宣判。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
对此,上海二中院认为,朱晓东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晓东不予以从轻处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死刑的结果,据被害人杨俪萍方代理律师樊顒回忆,被告人朱晓东认为法院忽视了自己的自首情节,并在宣判当天下午提出上诉申请。
2018年12月13日上午,该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朱晓东上诉辩称其并非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二审宣判前,被害人杨俪萍父亲杨敢连曾对记者表示,希望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对朱晓东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