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爆發暴亂以來,事態越演越烈,一發不可收拾,令人擔心失控。當局似乎處於完全被動地位,警方執法只能隨着暴徒而動,暴徒走向何處發難,警方就走向那處布防作些有限的維持秩序的工作,完全起不到實質阻嚇作用。如是,暴徒們有機可乘,甚至覺得警方軟弱可欺,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暴力於是越演越烈。
暴徒氣燄囂張
必須指出的是,今次爆發的暴力事件,絕不是一般的暴亂事件,而是背後有美國撐腰出謀獻策出資發起的「顏色革命」,配合本地反對派進行一場有計劃、有預謀、有部署有組織的暴亂。若在港英時期,港督早已將報告呈上英倫,尋求英國出手平亂,調動駐港英軍出營布防。但回歸後的特區政府,特首只能靠治港班底單打獨鬥。一旦尋求中央政府支援,就被說成特首出賣香港,說中央插手香港事務,吃虧就在這裏,難就難在這裏,加上某些傳媒的抹黑、誤導,黑白顛倒,令到前線執法的警員處處受到掣肘,綁手綁腳,步步為營,深怕一旦出手還擊,隨時被說成執法變犯法,惹禍上身,帶來後遺症。由此,不少前線執法人員受傷受辱,當下所見的形勢就是如此,暴徒氣燄囂張,執法警員處處被動捱打捱罵。
要改變這種態勢,政府當局必須作出明確指令和信心,必須有個無後顧之憂的保證,鼓勵前線執法警員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和秩序,為了香港家園,為了市民生命財產和安居樂業,為了香港百年法治,不惜任何一切、無畏無懼地依法除暴抗暴。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止這場暴亂的蔓延。當下要做的是,面對暴亂衝擊場景,執法警員有必要對那些暴徒進行即場拘捕措施,拉得幾多拉幾多,執法的前線警員要多帶一些手銬及塑膠帶預備不時之需。
拘捕暴徒才是主動
6月以來面對多次暴亂,暴徒氣勢往往壓住執法警員,值得總結和檢討。就是因為執法警員完全被動,於是吃虧,沒有採取主動策略。即場拘捕暴徒就是一種主動作為,近年所見,不少西方國家對待暴亂事件,執法人員就是一邊防暴一邊拉人,在過去香港發生的幾次動亂也是一樣,拉得幾多拉幾多,尤其是有針對性的拘捕,所謂擒賊先擒王。早前臨場拘捕的每次只是三四五個,最多一次才40多人,略嫌不夠,尤以那幾個矚目的發起人及鬼佬指揮就應即場拘捕,拘捕這些頭頭,相信下邊的人就群龍無首,變成散兵游勇,無以為繼。即場拉人拘捕是其一,其次是事後拉人拘捕,也是牽制暴徒的一個有效做法。
另一方面,參加暴亂的暴徒心態,就是不怕警方施放催淚彈、警棍驅趕,最怕被拉。因為暴徒現場受傷,會有幕後金主現金照顧,而被拉,則會判監,隨時會判三五七年監禁,尤其在暴亂現場被捕的暴徒,很難脫罪。在這種情況下,執法警員現場拘捕暴徒做法是可以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的。假若6月初之暴亂,就採取盡量多拉人的決定,相信會令6月底7月的暴亂程度及參與人數不至於有增無減。
除了警方面對過去多次暴亂需要認真總結和檢討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暴徒在多次目無法紀的暴亂中所作所為,已令全港不少市民感到怒火中燒。更有不少一邊吃飯一邊看新聞就一邊罵聲四起,不少平時極少講粗口的家庭婦女也不時爆出幾句粗口來。由此可見,那些受金錢僱請的暴徒,無論人數多少都已成為過街老鼠了,所差的只是未到站起來奮起抗暴的時候。若是到了真的忍無可忍的地步,遲早站起來不惜一切反暴,保衛我們香港這個家園,來維護我們的生存。用實際行動制止這場暴亂無休止地延續下去,總的來說,驅趕暴徒只是被動,拘捕暴徒才是主動。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文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