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续偷巴士5錢箱 2巴士迷囚18及23月

2019-08-02
来源:香港商报

 

  警方在案發後,於屯門紫田村附近起回一批失竊巴士錢箱。(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兩名巴士迷在去年8月下旬起的24日內,連環12次盜竊新界不同的巴士,偷走5錢箱及箱內車資,每個錢箱內有車費1000至5000元不等。兩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偽造文件等12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指,兩被告喜愛一些得不到的東西,並非盜竊理由,他們雖年輕,但至少亦應懂得是非黑白,最終分別判囚18及23個月。由於次被告正在服刑中,本案更是他於保釋時所干犯,法官於是處以分期執行,即加監20個月。

  次被告判刑分期執行加監20月

  首被告陳家偉及次被告蔡俊傑(同為21歲),同被控12項盜竊罪,蔡另承認一項偽造文件罪,即製造假車牌。

  辯方指,陳家偉自中三輟學後到九巴工作,更於2016年以4萬元購入一輛退役巴士。但由於想賺錢,他2016年已轉職。他在壁屋服刑時,因不服從命令而被懲罰,但現亦已有悔意。但其勞教中心報告指他因運動承受能力低,不適合到勞教中心服刑,遂判囚18個月;至於蔡俊傑曾於2014至2017年於城巴兼職汽車維修員,他熱愛巴士,更有在網上設立汽車俱樂部。

  辯方求情時指,兩被告雖同時要偷走錢箱,但沒有平均分贓,蔡在本案上沒有得益,單純因無知及愚蠢而犯案。蔡製造假車牌只因2月時愛車曾被人「掟屎」,於是造假車牌以避仇家。

  法官判刑時指,2被告在24日內連續盜竊12輛巴士,若因熱愛巴士,為完善愛車而去盜竊,用不着偷走足足5個錢箱,認為2人完全無視巴士公司的財產權。就蔡指自己只是「睇水」,但他亦曾用假車牌作犯案時用,罪責與陳均等。由於蔡於本年3月曾因未獲授權而取用車輛、偽造文件及刑事毀壞等罪判囚16個月,因在該案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判囚23個月,其中20個月分前執行。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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