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學會項目主任 吳健華
我曾在本欄指出,現在香港的年輕人之所以如此忿怒,主因是在文憑量化寬鬆下,年輕人背上一身學債後,換來的只是一張已經大幅貶值的文憑,希望破碎,怨氣由此而生。年輕人是這樣,那在社會上一直拼搏的打工仔又是為什麼充滿怒氣呢?
原來,許多打工仔本身學歷不高,又沒有專業技能,但從前還可以靠「死慳死抵」來儲首期置業,然後一間變兩間來脫貧,可是,一條雙倍印花稅政策,再加上要保護銀行體系而收緊了按揭門檻,結果令打工仔無論是買樓或賣樓都難,說穿了就是港府阻打工仔發達,如何不招人埋怨?
但即使如此,打工仔的怨氣也不是太大,因為並非所有打工仔都有能力有餘錢來儲首期,所以受影響的畢竟只有一部分人,而真正令全港300萬打工仔忿怒的,就是沒有一刻不被打工仔罵的強積金!
19年來,強積金每月打劫打工仔,迫他們在65歲前將辛苦錢去奉獻給基金公司,明明是自己賺來的錢,如果是自己拿去投資輸了,這還是自己的選擇,與人無尤,大不了下個月捱麵包公仔麵,而強積金美其名為打工仔可以選擇的基金,但我們可以選擇不作任何投資嗎?強積金實際上是徹底地剝奪我們處理私有財產的自由,還要我們眼白白蝕去一部分!在去年,強積金整體回報跌10.36%,令每名打工仔平均虧損近2.1萬元,相等於蝕了近15個月的供款,足夠一對打工仔情侶去一次日本旅行散心。更可氣的就是,積金局去年還打算提高供款上限到1950元,然後再增至2400元,不但如此,年年虧蝕的積金局還打算向受託人收取費用來彌補,據粗略估算每年可收到近4.3億元,令受託人有機會將成本轉嫁給打工仔。
強積金的存在,讓打工仔每月發薪時都怨個不停,更有些人為了想提早取回自己的血汗錢做虛假陳述,觸犯法律,大家可以想想,這種因強積金而積累了19年的怨氣,和買不到樓相比,哪種更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