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陳婉玉以情侶抗辯成功脫貪污罪 馮永業瀆職罪成勢判囚

2019-08-15
来源:香港商报

   馮永業(前)公職失當罪成,下月判刑。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於2004年在任經勞局的航空組負責所有與航空有關事務期間,涉嫌收取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以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一豪宅單位的臨時訂金。案件昨早在區域法院作出裁決。馮、陳以情侶作抗辯成功脫貪污罪。馮永業被裁定收受利益罪脫,但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刑押後至9月12日,即時還押監房。至於陳婉玉被裁定向馮永業提供利益罪脫。

  辯方律師為馮永業申請保釋外出,但被游德康法官拒絕,原因是游官指馮永業現為已被定罪的人士,此罪最高判刑為7年監禁。游官亦認為馮永業即將面對監禁的刑罰,其監禁期間絕對不會少於一個月,故認為不會有不公平的情況出現,馮期間須還柙候判。

  還押監房至下月12日判刑

  游官裁決時指,馮永業是一位非常能幹,聰明的公務員,不可能不去探究陳在港聯的身份,尤其是馮在處理涉及港聯一切公務時不可能不知道陳的名字已在一系列文件中出現。

  陳婉玉(左)涉行賄罪脫,離庭時不發一言。

  法官指馮無可能不知陳身份

  游官指,馮在政府打滾多年,不可能低估謝天賜帶同陳婉玉出席第一次飯局的身份地位,法庭相信馮一定在出席飯局前、預先了解港聯的人事架構。尤其2005年謝天賜帶同陳出席立法會會議,當時馮陳打得火熱,不可能2人不知道對方在場。

  馮貪念分享51萬售樓利潤

  游官裁定陳馮2人在庭上刻意隱瞞2人的關係,唯一目的是要掩飾馮早知陳的身份,所以2人在庭上所說實屬謊言。游官指,51萬元對於馮來說非小數目,是馮的人工4倍,馮因貪念萌生而欣然接受陳將售樓的利潤分享,但法庭認為是遠超應得。

  為了一個女人愛前途盡毀

  謝華淵資深大律師代表馮永業求情時指:「愛情啲嘢好難解釋。」馮永業「基於對一個女人嘅愛而做錯事,佢做錯嘅事就係無同陳婉玉(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分手」,令他現時前途及聲譽盡喪。

  謝指,馮永業自1985年在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系畢業後,考上政務主任,於33年的公僕生涯中一直盡忠職守、服務社會、熱心公益,對於提攜後輩不遺餘力。謝辯稱涉案51萬元屬「利益」而並非「賄款」,馮永業收取款項後亦沒有為陳婉玉在工作上作出優待,而馮因本案亦受到長時間的精神困擾及壓力。

  程淑儀親替丈夫撰寫求情信

  謝早前呈上共37封由馮永業前同事、同僚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包括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商經局局長邱騰華及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馮永業妻子、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在求情信中指,馮永業一直把家人放在首位,對女兒及雙親照顧無微不至,2人現年17歲的女兒因馮程淑儀當年胎兒宮內生長受限患有脊椎側彎,但馮永業非常照顧患病女兒,又在成長、健康、性格等各方面循循善誘地教導女兒要成為一名優秀的人,妻女2人均希望法官給予馮永業一次機會改過自新。

  庭上自爆兩人13年婚外情

  馮永業及陳婉玉早前在庭上自爆與對方一段長達13年的婚外情,以證明款項只是2人拍拖買樓的私人轇轕,更公開他們的偷情密照,以及私人日記,以反駁控方所指控的「甜頭」。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