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撥款56億 最快元旦到戶 2000元電費分12期補貼

2019-10-29
来源:香港商报

   港府提供一次過2000元電費補貼,將分12個月注入住宅戶,最快明年元旦開始。

   【香港商報訊】記者周偉立報道:政府今年8月推出的紓困措施當中,包括為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一次過2000元電費補貼。立法會文件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分12期,向每個合資格戶口注入補貼,如果今年11月底前獲立法會批出撥款,第一期補貼將於明年1月1日注入戶口,現時本港有約二成住戶,平均每月支付電費不多於150元,計劃可為相關住戶支付最少一年電費。

  兩成住戶可補貼逾1年電費

  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計劃由明年元旦日起向每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一次性2000港元電費補貼,建議連續11個月的每月首日向中華電力或香港電燈的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注入160元,並在第12個月注入240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截至上月底,兩家電力公司合共約有276萬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但其中兩成住戶平均每月電費不多於150元,補貼計劃幫助不大,按推算,明年補貼額約為56億元,如政府下月底前可獲財委會批出撥款,首期補貼會在明年1月1日注入戶口,補貼額則可抵銷電費開支。

  另外,政府建議沿用目前補貼計劃的做法,讓住戶將未用的補貼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同一戶口帳單的電費,現時補貼計劃的使用限期為明年6月30日,隨着新補貼計劃推出,提議進一步延長補貼的使用限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則可使計劃由首次發放起計有效3年,政府之後會按情況檢討是否需延長未用補貼的使用限期。

  研延長未用補貼使用期限

  局方於2008年開立一筆88億元的承擔額,向合資格住宅用戶提供1800元電費補貼,之後在2011至2013年間提供數輪電費補貼,承擔額即增至223億元,截至今年3月底,未用餘額約為6億元;局方會將承擔額增加56億港元,由現時233億元增加至279億元。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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