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刚刚,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决定。这意味着,深圳企业家们今后有属于“自己的日子”,明天(2019年11月1日)深圳将迎来第一个“深圳企业家日”,这也是全国各省市第一个设立的企业家日。
本次常委会会议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议案提请审议。根据议案说明,设立深圳企业家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创新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开拓创新,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为何选取这一天为深圳企业家日?根据议案说明,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选取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具有特殊意义。
据悉,深圳企业家日主要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集中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建立企业家与市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对话交流机制,建言献策,凝聚共识,更好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三是为企业家送政策、送服务,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深圳市工商联的数据显示,深圳市民营企业数量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截至2019年7月,全市商事主体315.4万家,企业占商事主体总量的61.9%,达195.2万多家。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约241户、企业149.9户,创业密度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