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爆眼女」覆核案 警方强调合法取得手令

2019-11-04
来源:香港商報網

资料图

  【香港商報網訊】8月在尖沙嘴警署外警民沖突中,右眼懷疑被布袋彈擊中受傷的女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反對警方以法庭手令,要求醫管局交出她的醫療報告,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審理。代表事主「K」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事主曾去信警務處及醫管局,反對提供事主的醫療報告;警方回信指,正尋求法律意見,將盡快回覆事主,但翌日就「完全執行」法庭手令,質疑發生了甚么事,認為警方的做法不公平。

  代表警務處長盧偉聰答辯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不同意執行法庭手令有不公平之處,又指不明白「完全執行」手令是甚么意思,強調警方是從恰當途徑取得手令。莫樹聯又說,相信申請人一方是知道手令的內容,亦可以繼續從其他渠道申請廢除有關手令,包括申請禁制令,禁止有關醫療報告被公開。

  事件始末

  8月11日,有人聲稱“爆眼女”被警方發射的布袋彈打傷右眼。

  8月12日,亂港分子發起“百萬人塞爆機場”集會,聲援“爆眼女”,機場出入境服務大受影響。警方呼籲當事人主動向警方聯絡。

  8月13日,警方再次呼籲當事人主動向警方聯絡。“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向爆眼女發信,希望就事件作詳細了解。

  8月18日,有醫護人員借爆眼事件發起集會。

  8月29日,聲稱為“爆眼女”拍攝的短片流出,片中女子身穿黑衣、戴太陽鏡及口罩,右眼蓋上紗布,聲音經後期處理,鼓動搞事者繼續對抗特區政府。

  同日,警方在記者會上表示,在8月28日經接觸醫管局後取得“爆眼女”的個人資料,並會取得法庭手令索取其醫療報告。

  9月8日,“爆眼女”發律師信反對警方索取其醫療報告,爆眼真相,仍未揭開。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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