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當局“主計總處”近日公布2018年受雇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49萬元(新台幣,下同),平均每月4.1萬元,意即有50%、近400萬人未達此標準。
此外,全年總薪資平均數為62.9萬元,中位數與平均數的差距擴大至13.9萬元,“主計總處”指出,有近7成的受雇員工年薪低於平均數。
據“主計總處”統計,2018年受雇員工人數平均為787.7萬人,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49萬元,也就是有393.9萬人的年薪領不到49萬元;不過,全年總薪資平均數為62.9萬元,相當於527.6萬人的年薪不及整體平均。
薪資中位數與平均數的差距反映薪資分布,觀察過去6年變化,小於平均數的比率從2012年的65%升至2018年的67%,直逼近7成員工年薪不及平均。
“主計總處”指出,薪資、所得等財富衡量,在統計分布上,不同於常態對稱的“鐘型分配”,往往呈現“右偏”現象,極端高薪者會拉高了整體薪資平均,因此與中位數有落差。
至於逐年擴大的現象,則顯示薪資曲線“右偏”情況加劇,極端高薪者的成長速度較快。
若要找出“薪情”最好的行業別,歷年來都屬“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員工的薪資中位數居冠,不僅過半員工年薪逾百萬、全體員工平均也是相當水平。
該業別2018年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115.6萬元、平均數為115.3萬元,是唯一略高於平均數的行業。
其他名列前茅的高薪行業還有“金融及保險業”中位數93.8萬元,“出版、影音制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68.7萬元,“醫療保健業”63.2萬元。
其中,2018年金融保險業薪資中位數與2012年相比,6年來成長了近2成,居各行業之冠,薪資成長相當顯著。
至於全年總薪資中位數未達40萬元的行業有“藝術娛樂及休閑服務業”、“住宿及餐飲業”、“其他服務業”及“教育業”(泛指補教業),“主計總處”分析,可能因多為部分工時員工所致,因此過半受雇員工的年薪都不到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