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支持警隊添置裝備,有效對付暴行。記者 馮俊文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有報道指警方正在研究引入使用電槍,作為執行日常警務的裝備選項之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回應時表示,警方在增購任何裝備前,一定會清楚研究有關風險。他強調,所有警方研究增購的裝備,都是不少外國先進國家有使用的,相關裝備的過往紀錄良好,既能有效對付暴行,亦能減低受傷風險。
增購前定會清楚研究風險
消息指,警隊初步建議引入電槍以供日常執行職務之用,並非只用於防暴工作。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提問相關事宜,李家超沒有正面回應警方是否有計劃引入電槍,但他表示,在過去半年多次遊行示威中,絕大部分有不法之徒進行大肆破壞,任何可以讓警方處理暴力,並減低雙方受傷風險的做法,保安局都會支持。
有消息引述不具名知情人士指出,警方就針對近半年示威活動的「踏浪者」行動進行檢討,包括正在研究引入電槍及網槍等其他裝備。報道稱,警員在近日拘捕行動中,經常遇到被捕人反抗的情況,他們用警棍及胡椒噴霧應對,卻惹來「警暴」的指控,因此警方正在研究引入其他武器,以加強拘捕行動的效率。
報道指,警方初步傾向引入電槍先供衝鋒隊使用,之後再逐步擴展。如警方引入電槍,其建議武力級別定位,會被視為高於警棍,低於實彈槍。
消息又指,警方早於2016年旺角農曆年暴亂後,已就電槍使用作測試,惟當時因為電槍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及政治原因,引入電槍的計劃並無繼續推行。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回應稱,協會歡迎警隊引入任何可增加警員及疑犯距離的武器,並認為電槍及網槍等武器致命性較低,對疑犯的傷害亦屬暫時性。
電槍是一種帶電流的設備,旨在破壞對肌肉的控制能力,不少外國執法機構也使用,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及新加坡。根據其中一個美國品牌型號電槍,其嚴重受傷或死亡率僅為百萬分之13.1。
報道又指,警方亦曾研究引入網槍,但經試驗後發現成效不高,傾向再觀察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