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藏汽油彈2人获保释 消防员銀行職員續還柙

2020-01-2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去年11月10日多區發生暴動,警方在旺角拘捕多人。其中4名男子被控管有違禁武器、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4案昨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4名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4案押後至2月4日以索取律政司意見。其中一名消防員及銀行職員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看管;倉務員及文員續准保釋外出。

  倉務員及文員續准保釋

  33歲消防員方志雄被控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署理警長X,並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槌及摺刀。

  辯方不反對押後,但就不滿控方早前申請押後10周,促請控方就調查進度及法律指示有任何進展,早日向辯方交代。

  至於25歲被告趙皓雋,報稱銀行職員,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日在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外管有2枚汽油彈,意圖作非法用途;他另涉管有毒藥表第一部所列毒藥。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柙看管。

  20歲報稱任職倉務員的胡添榮,被控於同日在旺角道近上海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鐵通。他以工作為由申請縮短宵禁時間獲批。

  25歲被告李日,報稱任職文員,他被控管有違禁武器罪,指稱他同日在上海街及弼街交界管有伸縮棍。兩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另外,一名輟學男子趙駿賢(22歲),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1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含煙火物的圓柱體物品,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另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無線對講機,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他原已因同案被控一項襲警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3日再訊。裁判官准許被告就本案以原有條件擔保,惟被告因涉及另一案件不獲保釋,仍須繼續還柙。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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