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CPA:應延遲業績公布期限

2020-02-24
来源:香港商报

   

江智蛟建議,監管機構應考慮 「一刀切」 延遲公布 業績期限。 記者 鄺偉軒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鄺偉軒報道: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審計工作,港交所(388)及證監會早前發指引,容許上市公司刊發未審核的初步業績。但香港會計師公會(簡稱HKICPA)會長江智蛟指,監管機構早前的指引非太針對性,建議監管機構應考慮「一刀切」延遲(Block Defer)公布業績期限。

  按目前規定,上市公司若以12月底作年結,須於3月底前公布全年業績。江智蛟稱,雖然指引容許若要刊發未經審核業績,但前提是要先向港交所提供足夠資料予以考慮,目前情況充滿不確定性,「究竟何謂足夠資料?若不能提供足夠資料,(監管機構)又能提供酌情(繼續買賣)?」,認為監管機構應清楚說明。

  江智蛟續指,雖然部分工序可作遠程審計,但由於難以與客戶單純透過電郵溝通,加上部分文件涉及國家機密,不能夠帶離內地,即使部分審計程序可交予內地人,但部分實地審計、企業拜訪及資產評估,須調至最後才做。

  雖然監管機構可按個別情況,決定上市公司能否在刊發未經審核業績下繼續交易,但江智蛟坦言,監管機構逐個案例考慮已經十分繁忙,若有大量公司提出延遲業績公布期限,監管機構應就整體延遲作出考慮。

  因疫情減成本影響審計費用

  江智蛟表示,會計師事務所的併購、新股集資及非必要諮詢業務,將因為是次新冠肺炎疫情而受到影響;相反破產及企業重組的需求反而增加。江智蛟估計,部分公司或會因疫情削減成本,預計他們會將審計工序,轉至中型或小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將因而受影響。

  另外,會計業界就「一人一票」選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的問題討論已久。對於「一人一票選會長」作意見調查,江智蛟指,此舉涉及法律問題,並不可行;目前已就此籌備工作小組,期望今年內可以成事,屆時會再向會員作諮詢。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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