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資料圖
警方今早上門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指他涉嫌2017年6月在維園刑事恐嚇一名記者;及另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的非法集結。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向记者表示,黎智英所犯的兩件案件都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十分紮實,所以拘捕他是天經地義。
譚惠珠表示,黎智英所涉兩件案件,犯案時都有電視及報紙報道,且有大量證人在場,不是單單由警員給口供,因此可說是證據確鑿,沒有爭論餘地。
她又指,事隔3年警方至今日才採取行動,因為不知道律政司的考慮,所以亦難言是否太遲;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是律政司是在有充足證據下,才會採取行動,亦不存在對黎智英不公平的說法,更沒有所謂政治打壓。
譚惠珠認為,當警方掌握充足政據後,去拘捕涉案人士,是天經地義之事,否則就沒有法治;而且人人平等,不理對方是甚麽人,反對派頭目也好,有政治力量人士也好,都要接受法律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