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如何打造国际科创中心?

2020-03-02
来源: 和讯名家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  李奇霖
 
  粤开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  张德礼
 
  (微信:zhdeli1019)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作为当今世界级湾区的主要经济增长引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尽管粤港澳大湾区近年来取得了突出的科技创新成就,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科技创新体系,但目前仍然面临着创新要素不足、创新质量不高、创新效率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
 
  在世界大国都在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历史大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要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补齐科技创新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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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概况湾区经济一般呈现出“港口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创新经济”的四阶段演进过程,目前,其他世界级湾区均已将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旧金山湾区的硅谷通过加快发展以互联网产业为核心的信息经济,聚集了大量以苹果、谷歌、脸书等为代表的世界顶尖科技型企业,奠定了其全球创新中心的地位。纽约湾区的硅巷利用科技赋能时尚传媒、金融商业等优势产业,发展出了所谓的“东岸模式”。东京湾则在大力推进产业链上游及核心技术的创新,巩固其在高端制造业领域的竞争地位。粤港澳大湾区也必然要加速迈向科技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对大湾区的一个重要战略定位就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在进一步展开讨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简单了解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水平在中国及全球所处的位置。(一)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引领全国放眼中国,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东部沿海经济增长极、高技术产业集聚地,区域科技创新实力非常突出,这也是其建设全球创新高地的现实基础。从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两个维度上来看,粤港澳大湾区的表现都位于全国前列。科技创新投入的主要观测指标是R&D经费占GDP比重(R&D投入强度)。2018年广东省R&D经费规模为2705亿元,位居全国第一,其中珠三角地区R&D经费2586亿元。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的R&D投入强度分别为2.78%和3.19%,低于北京和上海,但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9%。港、澳地区由于产业结构高度偏向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业、博彩业等,导致其科技创新投入资金有限,两地2018年R&D投入强度不足1%。
 
 
  区域科技创新产出水平一般可以用专利授权数、新产品销售收入两大指标衡量。2018年广东省专利授权数共计47.8万件,位居全国第一,并且远超排第二位的江苏省。专利授权又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最能体现硬科技创新实力。广东省发明专利授权数5.3万件,仍然是全国第一。在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10位的国内企业中,来自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占据4席,其中华为、OPPO、格力、腾讯分别位列第一、第三、第六、第八位。再从PCT国际专利来看,广东省同样表现突出。根据《2018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数据,2018年广东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5万件,占全国总量的48.7%,连续17年保持全国第一,科技创新实力凸显。
 
 
  另一观测指标是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是指在技术原理、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明显改进,进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和使用价值的产品,也可以较好地反映区域创新成果。2017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约为3.5万亿元,同样位居全国第一。但新产品营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为26%,低于浙江和上海。
 
 
  最后从区域的整体创新能力来看,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显示,广东省近年来创新步伐不断加快,2019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效用值为59.49,排名第1位,这也是广东省连续三年居全国之首。创新能力包含五个维度,广东省的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三个指标均位列首位,尤其是企业创新能力遥遥领先,但是在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两个方面要弱于北京和上海。
 
 
  (二)全球范围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国际对比来看, 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不含港澳)的R&D投入强度约为2.9%,超过R&D投入强度全球排名第八的美国(2.8%),低于排名第七的德国(3%),基本已经比肩发达国家。但是与排在首位的以色列(4.6%)和韩国(4.6%)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再对标其他世界级湾区,科技创新投入的差距更为显著。例如全球科创中心旧金山湾区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R&D投入强度超过5%,相较之下粤港澳大湾区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但粤港澳大湾区在科技创新产出上表现不俗。以PCT国际专利数量为例,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PCT专利总量达27800件,同比增长30%,数量上仅次于东京湾区,远高于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科技创新产出能力在近几年突飞猛进。
 
 
  最后从综合创新实力来看,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GII)最新报告,深圳-香港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科技集群,仅次于东京-横滨。此次深圳-香港排名靠前,主要是因为该排名的评判标准基于科学出版物和PCT专利申请数量,而这正是香港和深圳的强项。也有其他报告曾对全球各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估,但评估结果的差异性较大。例如根据上海市信息中心发布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评估报告,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香港、深圳、广州三个城市尽管入选了全球科创百强城市,但排名相对靠后,其中2020年香港和深圳的排名分别提升至第15位和第27位,广州则滑落至第46位。相较之下,全球科技创新中心10强近半数来自美国,包括硅谷、纽约、波士顿等。而欧洲、日本也有伦敦、巴黎、东京等科技创新中心综合评分较为靠前的城市。这一差异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对科创能力的衡量标准不同。在此份报告中,评判标准包括基础研究、产业技术、创新经济和创新环境四个维度,而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均在某一维度有明显短板,如深圳基础研究不足,香港产业技术不足,因此导致了其排名的相对靠后。
 
 
  综上所述,从中国的角度来看,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总体是全国领先的,但在知识创造、基础研究等领域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还存在短板。在全球范围来看,尽管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出水平近年来提升得非常快,但综合创新能力相较于旧金山湾区等成熟湾区仍然还有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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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模式粤港澳大湾区现有的科技创新模式可以被归纳为“一核三点”模式:即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政府、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三大支撑点,为企业提供政策、人才、资金、平台等多方位的支持,进而构筑起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模式。
 
 
  (一)创新核心:企业企业是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若暂不考虑港澳地区,仅从广东省来看,2017年广东省企业R&D占比接近89%,远高于全国76.5%的平均水平,甚至高于旧金山湾区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87%的占比。这与我国科技创新实力同样强劲的京津冀地区迥然不同。以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各自的科创中心北京和深圳为例,北京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为主(两类主体R&D占比合计为58.5%),深圳则高度依赖企业科技创新(企业R&D占比为96.3%)。深圳甚至形成了“6个90%”的创新格局:即90%的创新企业是本土的企业,90%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的研发投入来源于企业,90%的专利产生于企业,90%的研发机构建在企业,以及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由龙头企业来承担的。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广州和香港是两个例外,由于高校和科研机构分布密集,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使得两地企业R&D占比分别仅为64.3%和44.2%。但除了广州、香港之外,其它城市的企业R&D占比基本都在95%以上,这意味着企业科技创新在粤港澳大湾区占绝对主导地位。
 
 
  粤港澳大湾区以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模式,主要基于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为主导的特有产业结构。2018年珠三角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高达35.8%,而全国该比例仅13.9%,诸如电子信息产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都是珠三角的传统优势产业。除了高技术制造业以外,珠三角以信息软件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产业也非常发达。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的R&D投入强度远高于传统企业,正是这些高技术产业的聚集,形成了珠三角的大规模科技创新投入。通过对比A股申万一级行业2018年的R&D占营收比重平均值(算术平均法),可以发现计算机、通信、电子、电气设备等广东省优势产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均排在前位,尤其是计算机行业(包括软件开发、IT服务和计算机设备制造)以12%的R&D投入强度遥遥领先于其他行业。一些未在A股上市的珠三角企业如华为、腾讯等则更是贡献了相当规模的企业研发投入。
 
 
  较高的企业R&D投入即对应着较高的企业科技产出。截至2017年末,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占三类机构(企业、高校、研究与开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数比例高达94%,明显高于京津冀和长三角。而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中约有67%来自于高科技产业,同样该比例也是全国最高。
 
 
  (二)财税支持+创新环境塑造:政府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310328)充足,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政府的支持包括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两个层面。从直接支持层面来看,第一,广东省政府通过提供更优惠的财税政策,吸引企业在粤建立新型创新研发机构,并且增加科技研发投入。例如若外资企业研发机构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被评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再比如鼓励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研发费用减税基础上,对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第二,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导支持刚刚步入市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例如广东省政府在行政办公、环保、资源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通过远期约定购买符合条件企业的创新产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激发创新活力。以电子通信设备和计算机产业为例,各级政府是珠三角地区众多电子信息企业的重要客户之一。除此之外,政府还推出了许多特色化的创新支持政策。以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券为例,它是政府按财政资金的数量制成一定面额的创新券,企业持创新券可向其它企业或高校的研发机构购买科研服务,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凭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由有创新需求的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单次申领额度上限最多20万元,创新券按照先到先得或随机分配的方式发放。这一政策能够很好地支持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再从间接支持层面来看,第一,塑造良好的城市商业环境。例如政府通过引导建立和自主设立孵化器、建立产业园等,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在政府大力引导下,截至2017年广东省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分别达754和692个,位列全国第一。通过加强孵化企业指导和支持,鼓励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为城市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商业氛围,进一步优化了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第二,珠三角各市政府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与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为科技企业解决融资困境。以深圳为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出资设立的深创投公司,目前管理着12只股权投资母基金、126只私募股权基金、12只专项基金,总规模约3471.75亿元,为大湾区本地的各类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第三,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广东省政府建成了三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七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多个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以及15个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解决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同时,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专利、商标、版权等多项交流活动,并筹备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三)人才培养+技术输出:高校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是科技创新的另一重要支撑点。一方面,高校教育为企业科技创新奠定了人才基础;另一方面,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使得科技能够更有效地与产业进行对接,进而实现技术输出。首先是人才培养。截止2018年,广东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53所,在校学生196.32万人,毕业学生52.39万人。本科和硕士毕业生中理工科学生占比约为1/3,学科布局与当地主导产业吻合度高的学科特色,使得高校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输送了大量的技术型和实用型人才。而港澳则主要以研究型大学为主,其中不乏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全球顶尖院校。
 
 
  其次是产学研合作模式。目前深圳已经探索出了包括研发合作、战略合作、技术转让、成果孵化、共建研发机构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为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科技成果产品化效率。
 
 
  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例,该机构首次提出了“四不像”创新模式,兼具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四类主体的特征,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企业培育、投资服务等功能融为一体,并且通过这四大功能,形成了独特的“科技创新孵化器”发展模式。该机构既能分享在通信、新能源等技术领域取得的先进科研成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又能在企业融资方面,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协助申请各项科技基金,帮助高科技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担保,通过组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对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为企业注入发展资金。
 
 
  (四)资金支持+成果转化:金融机构日趋完善的金融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资金支持。首先是直接融资市场,高速成长的创投市场是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助推器。过去十年,我国创投市场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广东省的风投规模也增长迅速,2010-2019年十年间广东省累计投资案例共7000余件,披露投资金融超4000亿元。
 
 
  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本市场也非常发达。湾区内的香港已是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深圳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起完整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以及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作为三大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金融资源和多层次的退出渠道。间接融资方面,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广东省有许多金融机构推出了专门的信用贷款,以贴合科创企业研发周期长、产品难度高的特点,并且在信用额度和利息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使得湾区内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开展跨境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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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尽管粤港澳大湾区近年来取得了突出的科技创新成就,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科技创新体系,但是仍然也面临着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创新要素不足、创新质量有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一)专利质量有待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质量还有待提升。尽管广东省专利规模在全国排名第一,甚至对比其他世界级湾区来看,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数量优势也非常显著,但是其中也有不少虚高的成分,比如存在发明专利占比较低、专利施引率低等问题,专利“注水”的现象较严重。首先在所有的专利类别中,最能反映科技创新力量的发明专利数占比不高。2018年广东省发明专利授权数占比为14%,该占比甚至不及全国平均的19%,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含金量较低的“小专利”占比超过80%。而反观国外在华专利则主要以发明专利为主,例如美、德、日、韩等国家在华发明专利授权量占比均在70%以上。其次,广东省发明专利中高价值专利占比也并不高。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的《2018年广东省发明专利估值研究报告》,广东省5万余件发明专利总估值约为240亿元,其中单个专利估值在50万元以上的高价值专利占比仅11.9%。发明专利施引率较低同样可以反映发明大湾区专利质量不高。2014-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发明专利数量总计约111.4万件,已经超越了其他世界级湾区,但是从发明专利施引比率(发明专利施引次数/发明专利数)来看,粤港澳大湾区仅为0.9,而东京湾、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该比例均超过1,其中旧金山湾区甚至高达4.35。粤港澳大湾区的发明专利被施引频率偏低,反映了其发明专利数量虽多,质量却不如其他湾区。
 
 
  专利数量多但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是在于两点。一是不当的政策激励机制,长期以来政府部门施行的是专利数量导向政策,通过各省专利量指标排名,使得地方政府争相资助和奖励发明人,一味地拔高专利数以彰显政绩,导致各种缺乏实际价值的专利涌现。二是过低的专利申请门槛以及不够科学严格的专利审查机制,导致许多申请人仅是期望获取一份专利证书,而不是真正为了维护自己的创新成果,提交的专利申请材料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低质量专利泛滥。只有覆盖了核心技术的高质量专利大量增长,才能真正体现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实力,但目前来看,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尽管珠三角地区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但是例如CPU 芯片以及手机中需求量最大的存储芯片等仍然几乎完全依赖进口,真正反映自主创新能力的高质量专利数量有限,未来需加大创新力度。(二)基础研究存在短板仅就珠三角地区而言,高校的教育和研究实力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2018年末广东省拥有153所高校,高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但研究型大学数量不多,“多而不强”的现象较为突出。以相对权威的ESI大学排名为例,截至2019年1月,珠三角地区共有13所高校的学科进入了全球ESI排名1%的行列,但这些学校的ESI国际排名都相对靠后,且其中只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两所高校拥有全球前1‰的学科。相较之下,其他世界级湾区都拥有大批全球顶尖院校和学科。另一个问题是受历史因素影响,珠三角各城市间高校资源分布差异性非常大,4所仅有的珠三角本地211院校全都集中在广州市,深圳除了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外,近年来逐渐吸引了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前来建立分校,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高校资源的不足。但是除了广、深以外,珠三角其他城市如东莞、佛山等,尽管经济较发达,却缺乏相应的知名院校,本土化人才培养和知识积累有所不足。
 
 
  高校研究实力不足,导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基础研究存在短板。一条完整的科技创新链条应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产业化→金融赋能”等几个阶段。其中基础研究是源头,重要性不言而喻,过往的科技革命无不是建立在力学、热学、电学等基础研究出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之上。而在当前中美正决战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战略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要真正成为全球科创高地,必然要具备极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在基础研究这一科技创新本源工作上发力,而非仅局限于应用技术开发。企业往往侧重于应用研究和试验,而高校及科研机构则专注于基础研究。根据2017年中国各省数据,高校及科研机构R&D经费占比更高的省份,其基础研究费用占比也会相对更高。广东省的高校及科研机构R&D支出占比不足10%,在全国位列倒数第三,导致其基础研究费用占比仅4.7%。这一方面反映了广东省企业研发、应用研究非常强劲,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广东省高校科研、基础研究未能跟上企业创新的步伐,两者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不匹配。
 
 
  发表论文数量以及被引比例可以部分高地体现区域基础研究产出水平。2016年广东省高校及科研机构发表科技论文篇数合计9.6万篇,全国排名第3名,弱于北京和江苏。但是被SCI引用论文篇数占比为18.9%,在全国仅排名第12名。这说明广东省基础研究成果的数量尚可,但质量方面还有待提高,和省内高校“多而不强”有相似之处。
 
 
  珠三角各城市的Nature Index偏低也反映了该区域的基础研究实力欠缺。Nature Index通过统计科研机构在Nature、Science等顶尖期刊上的研究型论文数量,并按照加权分值计数法算出综合得分,可以用于判断机构的高质量基础研究产出水平。根据《自然指数2017中国版》数据,广州、深圳两市科研机构整体的Nature Index的得分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并不高,其他珠三角城市则更低。
 
 
  (三)人才存在结构性短缺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资源,科技人才、高端人才的不足对珠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形成了制约。由于珠三角地区的高等教育存在短板,本地大学科技人才培养不足,同时珠三角地区早期经济发展吸引来的主要是农民工等劳动人群,中高端人才吸引力度不够,随着珠三角地区逐渐向高技术产业形态转型,继而形成了较大的人才缺口。尽管随着近年来全国人口流动性大幅增强,珠三角各地政府也出台了大量人才新政,整体人才缺口在逐渐收缩,但珠三角仍然存在行业间、城市间的结构性人才短缺问题。首先,从科研人员数量和居民受教育水平的国内对比来看,广东省人才占比相对较低。广东省2017年R&D人员占常住人口比例仅为0.51%,在全国排名第六,低于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说明科研领域的人才集聚程度还有提升空间。同时,广东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口占6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只有5.8%,在全国仅排第20名,这也削弱了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
 
 
  再从高端人才来看,广东省也略逊于北京和上海。根据青塔网数据,广东省2013-2017年六类高层次人才入选数量共419人(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杰出青年、青年千人计划、优秀青年学者等),在全国排名第四,不及北京、上海和江苏,甚至不到北京的1/4。
 
 
  此外,广东省也缺乏科技类创业人才。根据2018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广东省选择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共2099 人,占全部毕业生比例只有0.39%,同时去往科技领域创业的比例不高,例如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创业人数占比分别只有4.14%和3.86%,更多的大学生创业者选择了零售业、文化艺术业等。这与美国硅谷的创新创业氛围仍然有较大差距。
 
 
  同时珠三角地区还存在城市间的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根据智联招聘2019年新发布报告,深圳的CIER指数(该指数大于1则反映人才短缺,小于1说明人才供大于求)为0.64,说明了在深圳人才政策红利和城市吸引力下,有大量人才愿意来到深圳,广州CIER指数为0.99,基本处于供求平衡状态,珠三角其他7个城市的CIER指数则基本都大于1.5,均存在人才短缺现象。
 
 
  (四)金融对科技支持力度不足对标其他世界级湾区尤其是旧金山湾区,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科技生态仍有不足。首先,国内银行从事科技信贷业务的积极性普遍较低。我国国内科技银行当前设立的支行,普遍受制于非独立法人实体资格以及银行禁止持有企业股权或股票期权的严格分业经营约束,商业银行无法获取贷款利息以外的股权或认股权证收益,因此对于银行而言,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科技信贷存在 “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导致银行开展早期科技信贷的意愿不强。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风投市场仍不够成熟。从风投市场规模来看,根据广东省风险投资报告,2017年广东省创业投资金额达到320亿元,位于北京和上海之后。相较之下,2017年旧金山湾区年度创投规模则超过300亿美元,纽约湾区超过100亿美元,无论是旧金山湾区的硅谷还是纽约市的硅巷,风投机构的聚集程度都非常高。再根据Crunchbase 数据,2018年深圳和广州单轮投资金额在1亿以上的风投交易共18起,在全球城市中分别排第7位和第10位,低于旧金山湾区79起,同时低于北京66起、上海41起、纽约19起。
 
 
  直接融资市场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科技企业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拥有深交所和港交所两大交易所,因此直接融资市场相对发达。但目前两大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行业结构还存在优化空间。根据Wind对深交所、港交所、纽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以及东交所上市的所有公司划分的行业分类,若将“信息技术(包括软件服务、技术硬件与设备、半导体制造)+医疗保健”定义为科技型产业,则上述五大交易所科技型产业上市公司市值占比分别为39%、25%、24%、65%、25%。可以看出深交所、港交所对于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力度尽管高于纽交所和东交所,但较纳斯达克市场还是有较大差距。
 
 
  (五)城市创新协同水平较低实际上,上文中提到的许多局限性如基础研究短板、人才资源不足等,对于港澳而言其实是较为显著的比较优势。但是由于粤港澳三地间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外加长期存在的三地间要素流动不畅的问题,导致区域创新潜力受到了极大的约束,这也是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科技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香港拥有众多世界一流高校,并且在科学及工程学科方面表现较为优秀。根据2019年QS世界大学排名,包括港大、港中文、港科大在内的5所高校在数学、计算机科学、电子工程等理工科领域均跻身全球前百强。优良的高等教育环境塑造了香港强悍的基础研究实力以及丰富的人才资源。从基础研究来看,根据2017年科技创新中心评估报告,香港的基础研究实力在全球城市中位居第15位。从人才资源来看,2018年香港曾受高等教育人口占劳动人口比例已经高达40.8%。同时香港还在金融投资、会计审计、商业咨询、法律服务等商业和专业服务领域发展水平较高,能够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提供软性支持。此外,香港在国际化方面拥有独特优势,能够更充分地吸引和对接来自全球的创新资源。这些也恰好是珠三角地区所缺乏的。但是香港的产业空心化问题严重,经济发展严重倾斜于金融业和地产业,大型科技企业数量较少,企业创新生态不够活跃,这就导致香港尽管学术研发能力强,却不能有效地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产业化、商业化。广州与香港的情况较为类似,同样有相对丰富的高校资源,更广泛的研究机构,更充足的科研基础设施,尽管广州不像香港一样存在产业空心化问题,但是广州的产业结构更偏向传统产业,重生产而轻研发,欠缺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而反观深圳,集聚了华为、中兴、腾讯等一大批全球知名的高技术企业,创新氛围更为浓厚,技术开发、产业转化能力非常突出,但是缺乏高质量的研究型大学和科研平台为企业基础技术支持。从目前情况来看,粤港澳三地的创新协作仍然停留在自发式和分散式的程度,机制融合不够深入,包括珠三角内部的创新资源的配置也不够充分。如广州和深圳之间长期存在龙头斗争,两者科技创新定位雷同,导致了科技创新资源争夺、科技创新合作缺乏等问题。区域整体的创新效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从专利合作的角度可以很明显地体现这一点。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报告2019,粤港澳大湾区跨城市专利合作比率(即同一项专利由湾区内两个及以上的城市共同研发申请)仅0.95%,不及其他三大世界级湾区,特别是合作比率高达10.3%的旧金山湾区。若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能够互相取长补短,实现有序协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便能够被更充分地激活。
 
 
  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区域特征,导致人、钱、物等要素的流通方面仍然存在很大障碍,这是限制三地创新协同水平的主要原因。其中科技创新人才的交流受影响比较明显。第一,在税收制度上三地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受限于“183天”的个人所得税规定,港澳科研人员在内地就业超过183天,需要按照内地税率来交税。粤港澳三地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大,香港个人所得税率为15%,而珠三角地区实施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率最高可达到45%。这显著影响了高端科研人才的长期来往意愿,不利于区域内协同创新的推进。第二,在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上三地也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广东省的社保制度主要围绕五险一金展开,而港澳法定社会保障项目较少,部分项目以企业补充商业保险为主。再从福利制度来看,粤港澳三地的年假、病假、产假方面的相关规定也差异较大。
 
 
  除了人才流通受限以外,三地间的科技创新合作也受到了制度差异的影响。例如三地在法律体系方面不同步,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更完备也更国际化,覆盖了从知识产权评估、保护、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相较之下,内地的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相关法律体系还在完善过程中,跨境的机构主体在开展科技创新协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层面的不确定性。而类似的“制度摩擦”大量存在,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协同构成了比较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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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如何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一)注重提高专利质量
 
  粤港澳大湾区目前面临着专利数量多但质量不高的问题,而要使得专利能够真正带动科学技术发展、驱动创新型经济增长,则必须挤出现有专利中的水分和泡沫,对专利质量进行持续性地改善。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以专利质量为导向的资助奖励制度。2016年以来广深两市已经主动调整了专利政策,广州市政府取消了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将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调整为授权后资助,并且降低了资助标准,使其低于专利申请成本,防范专利“套现”行为。深圳市也取消了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并且重点增加了对高质量专利的奖励。未来珠三角地区可以进一步通过改善激励政策,在战略性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引导更多高质量专利出现。
 
  第二,强化对专利申请的监管以及对专利质量的审核。首先是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管调查机制,通过及时的数据预警,筛选出异常申请的专利,并对申请人采取惩戒措施,例如设置其未来申请专利的禁止期。其次是强化对专利质量的审核,对于专利申请文本要有更严格的考察,提高专利授权门槛,同时强化对专利实用性标准的审查,减轻大量不实施专利所带来的制度成本。
 
  第三,促进高质量专利运营转化,将专利转化为市场价值。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本就是科技成果向现代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但是我国目前专利的价值评估、转化变现的能力还不足,因此未来应当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比如成立更多高水平的专利交易运营服务机构,帮助高校、中小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价值。
 
  (二)补全基础研究短板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也是形成未来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关键一步。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是必要之举。
 
  韩国早期也是采取与我国类似的技术输入、技术跟踪等模式来加快科技发展,但是长期依赖他国技术会导致本国自主创新能力逐渐丧失,因此在2008年后韩国加大了基础研发力度,例如李明博政府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MB577战略),提出将基础研究在政府科技支出中的比例由25%提高至50%。而后又出台了多项基础研究振兴举措,包括继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培养年轻研究团队等,并逐渐形成了以研究者为中心而非课题为中心的支持体系,这对于我国和粤港澳大湾区而言有比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应当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比例。广东省政府要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要增加主动增加资金投入,尤其是广州、深圳等较好的城市,大力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研究工作。
 
  第二,除了政府财政资助外,也应当积极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目前珠三角地区华为等企业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较高,但大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意识和动力还比较薄弱。一方面政府应当利用好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基础研究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推动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形成基础研究联盟,或者推动企业与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
 
  第三,加快改革原有的不符合基础研究客观规律的科研管理体制。首先,应当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扩大研究者的人财物支配自主权,避免过于繁琐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影响科研效率。其次,建立多元化的、更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由于基础研究具有长期性,很难直接体现经济效益,而现有的重头衔、重短期的人才评价机制与基础研究的特性不符,因此应当加快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第四,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平台在珠三角区域的布局建设。一方面是争取推进更多科学大装置在珠三角落地,另一方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平台,例如加快建设已启动的省级实验室,推进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研究创新打牢硬件设施基础。
 
  (三)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人才要素是科技创新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在加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将会对人才产生更大需求。广东省需要同时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和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高端科技型人才。
 
  第一,加快广东省高校建设和理工科类重点学科建设。广东省本土高校还有待提升,因此广东省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让聚集在广深两市的一批重点院校能够跻身世界顶尖院校之列,同时珠三角其他城市也应当根据当地产业导向培育特色院校。此外,各高校也应该加强自身重点学科建设,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出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兼具的复合科技型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本土优秀科研团队,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一方面通过更大力度实施本土人才计划例如“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打造本土科研创新团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机制设计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作用,例如设立老科学家、老院士专项研究基金,建立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促进科技人才资源集聚,实现高端人才和企业更有效的对接。
 
  第三,建立更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良性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以及面向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在人才引进前,应当对现有的产业需求和科技人才状况先进行细致评估,制定合适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在引进过程中,政府应联合不同人才领域的专家共同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避免简单以学历层次和毕业院校好坏片面来判断科技人才的质量。其次要为人才提供更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个人价值的激励机制,使得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能“引人”,还能“用人、留人”。
 
  (四)完善科技金融生态
 
  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因素。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其实已经有比较好的金融发展条件,但需要打造更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实现科技与资本更充分、更紧密的结合。
 
  第一,继续扩大粤港澳大湾区的风投市场规模。一方面是通过制定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带动更多风投机构、私募投资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集聚,另一方面是发挥深圳、香港的金融中心优势,引进更多的国际创投资本,以培育大湾区内更多“科技独角兽”企业崛起。
 
  第二,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交所和港交所应当建立更有利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机制, 充分发挥大湾区拥有两大直接融渠道的金融优势,广州则应当继续建立完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实现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第三,探索新型银行经营模式,提高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例如可以出台政策鼓励科技信贷机构与风投机构间形成投贷联动模式,共同对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且强化两者的合作互助关系,风投机构可以弥补银行在投资价值评估、风险筛查方面的能力不足,信贷机构则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更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五)建立城市创新协同机制
 
  除了要补足广东省在基础研究、人才等方面的短板,另一个需要重点考量的方向是通过完善粤港澳三地的创新协同机制,让科技创新资源得以更高效地流通,以实现各城市间优势互补。
 
  第一,建立更完善的区域内人才交流机制,使得粤港澳三地的人才资源能够更有效流动。首先应当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粤港澳通关便利化,研究为商务、科研、专业服务人才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和通关安排,使得人才来往更便捷。其次应当优化税收、子女教育、社保、医疗等相关制度的衔接,减少区域内人才流通阻力。此外可以举办更多的交流活动,例如创新创业分享会等,增强人才在三地间的流动意愿。
 
  第二,促进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方面是支持香港PE、VC机构积极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另一方面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吸引国际长线资本,同时应当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有序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在珠三角地区的业务办理范围,通过整合港、深、广的金融服务能力,为企业创新提供更便利的金融环境。
 
  第三,加强粤港澳三地的产学研协作,将广州和香港在“学”和“研”方面的优势与深圳在“产”方面的优势充分结合。这需要粤港澳政府进行有效协商和制度创新,打破目前的体制机制壁垒,例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更深入的合作,同时打造更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商业环境,允许创新要素自由高效的流动,强化加强三地学术界、产业界、政府间的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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