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拒交代 政府應介入

2020-03-07
来源:香港商報

  文/何子文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再次去信廣播處處長梁家榮,並同時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指港台《頭條新聞》上月14日及28日兩集節目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有必要作出澄清。信中並指出,自去年6月修例風波示威活動開始,《頭條新聞》節目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四處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等暴行,亦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

  肆意抹黑政府和警隊

  對於警務處連番去信港台投訴,做法十分罕見,難免引起社會關注。不過,這次去信絕對有必要:一是必須明確警務處的立場,不容媒體肆意抹黑。二是要針砭港台節目的偏頗,以正視聽。三是港台的編採方針,與當前止暴制亂明顯背道而馳,不利於社會穩定,警務處有必要抗議。然而,港台管理層至今仍然埋首沙堆,廣播處處長既沒有查明事件,也沒有給予警務處、政府以至社會一個明確交代,一味推卸責任,盡顯其缺乏承擔。港台不是「獨立王國」,編輯自主也不代表可肆意抹黑政府、警隊,港台如果堅拒交代,政府理應介入調查,不能讓港台繼續倒行逆施。

  警務處處長的信中指斥,《頭條新聞》節目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暴徒暴行,而社會上有很多人對暴徒的暴行非常反感,亦有很多聲音支持警隊執法止暴,但《頭條新聞》節目卻從來沒有提過這方面的看法。當中正指出《頭條新聞》以至港台新聞編採方針的兩大問題:一是報道篇幅不平衡;二是編採立場偏頗。港台的新聞、《頭條新聞》對警隊作出批評、監督完全沒有問題,但前提是必須公道,在篇幅上也應平衡,既要監督警隊,也要直斥暴徒惡行,對於違法行為有明確的反對態度。

  但事實是,《頭條新聞》以至港台的新聞節目,九成以上的內容都是針對政府、警隊,但對於暴徒卻沒有任何批評、譴責,也沒有製作節目去報道暴徒的暴行、對社會治安的破壞、對商戶的影響、對市民安全的威脅。暴徒背後的組織及黑金鏈條,本來是一個值得追查的課題,但以專業自詡的港台新聞部,竟然完全忽略,反而將矛頭指向止暴制亂的警隊,每星期的節目都是針對警隊,找來一班反對派政客接受訪問,這樣,港台的中立、持平原則都到了哪裏?

  港台不能公器私用

  在報道上,港台更盡顯偏頗,舉一個例子,在2019年12日22日,有網民發起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現場有人襲擊警員,及後演變成嚴重衝擊。對於這場衝擊事件,香港電台是這樣報道的:「在大會堂對出旗杆的國旗被人擲在地上,其後有幾名防暴警察進入廣場,演變為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以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的人掟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

  香港電台的報道有兩大問題:一是沒有前因後果;二是故意混淆了事件的先後次序,令人誤以為是警方單方面、率先採取武力對待「和平示威者」。但事實如何?看彭博社的一篇名為《香港警察在暴力集會中舉槍》的報道,就清楚記錄了事件的發生過程,警方先是拘捕一名違法人士,然後遭到現場人士的「還擊」,之後才採取武力制服。對於警員舉槍,報道亦明確指出是因為遭到攻擊,有人更試圖「搶槍」(one person tried to snatch an officer's gun),這才是警員舉槍的原因。但港台新聞卻故意製造警隊先開槍的印象,這不是偏頗誤導又是什麼?

  港台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頭條日報》更儼然成為了反對派的宣傳喉舌。對此,廣播處長真的不用向外界交代嗎?港台對於外界批評不理不睬,繼續與政府唱對台,無理抹黑警隊,特區政府理應介入,這不是干預港台編採自由,而是表明港台不能公器私用,尸位素餐者更不應竊據高位。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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