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破汽油彈工場檢獲大批證物。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23歲舞台設計師去年9月涉嫌於牛頭角與政見不同的人士爭執,並打傷對方額頭;之後又在10月將軍澳堵路時被警方在其身上搜出兩支汽油彈及打火機等,被控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早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須繼續還押監房至6月15日答辯,他坦言打算認罪。
報稱任職舞台設計師的男被告姚少康,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及另一被告劉嘉柏,於同日在將軍澳尚德廣場2樓升降機外,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汽油彈。姚另被控於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因而對他造成身體傷害。他須繼續還押監房至6月15日答辯。
汽油彈工場案5人改控縱火罪
另外,1名19歲學生林子浩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國慶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他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至下月15日再訊,屆時會聽取被告答辯。
此外,去年11月初警方在灣仔破獲一個汽油彈工場及拘捕5名男女,在單位內檢獲大量製成及半製成的汽油彈。
5人原先被起訴以管有爆炸品罪,控方諮詢法律意見後,昨早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改為起訴他們一項串謀縱火罪,和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眾被告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本月14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其中4人保釋申請被拒,5人繼續還柙候訊。
5名被告介乎19至24歲,依次為鄭錦輝、楊泳茹、丘建威、莫澧滔及黃建棋。修訂控罪指他們涉嫌於去年11月2日串謀縱火;一項交替控罪指他們涉嫌管有59瓶汽油彈及79瓶半製成汽油彈,意圖摧毀或損壞物品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