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13日)先後發聲明,指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機關運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只要港澳辦的批評不影響香港決策,中央部門提出意見可以理解,作出評論亦不算是干預。
湯家驊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去年修例風波時,令到審議修訂條例的委員會不能成立,情況已持續一年,但立法會主席及行政管理委員會視若無睹,認為港澳辦及中聯辦提出質疑,並非事出無因。湯家驊說,港澳辦及中聯辦是主管香港事務的重要中央部門,他們提出見解,看不到兩辦有干預的行為。
他認為,港澳辦今次做法並無違反基本法22條中訂明中央機構不得干預特區的情況,因為現時是非常時期,中央機構需要用非常手段處理。
湯家驊又指,議員誓詞中包括擁護基本法,但若議員阻礙立法會立法功能,有機會構成違反誓言,因此構成刑事罪行,律政司要小心考慮是否作出檢控。
郭榮鏗或濫用議事規則權力 立會主席有責任制止
湯家驊又表示,郭榮鏗有可能濫用權力,如果議員利用議事規則所賦予的權力,但行為和使立法會暢順運作的目的相反,立法會主席有責任阻止濫權情況。
湯家驊不評論有無立法會議員干犯刑事罪行,但他認為,基於法律原則下,主持會議選主席的目的,是要令選出主席,令立法會暢順運作,若有人利用有關權力,刻意阻撓主席選舉,或令立法會的工作不可運作,可能濫用了《議事規則》賦予的權力。
湯家驊認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制止濫權情況,如果認為無能為力,或於法律上沒能力阻止濫權行為,應主動尋求法庭協助,或提出解決方法,而非坐視不理。
他又指,暫時看不到釋法需要,相信本港司法體系有能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