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上海火車站搶2歲女童 獲刑一年半

2020-06-02
來源:澎湃新聞

 

  庭審現場。 圖:澎湃新聞

  據澎湃新聞報道,6月2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拐騙兒童案件。一名女子在上海火車站強行抱起2歲女童後欲逃離被當場制止,獲刑一年零六個月。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2019年12月16日17時38分許,被告人譙某某在鐵路上海站東南出口旁邊的肯德基餐廳門口,趁被害人武某某(女,2017年12月14日生)的同行監護人不備,強行將武某某抱起並欲逃離現場,後被被害人母親與祖母當場制止並扭送至公安機關。被告人譙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其上述行為。

  經鑒定,被告人譙某某被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譙某某拐騙年僅兩周歲的幼兒,使其脫離監護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譙某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譙某某認罪認罰、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

  最終,靜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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