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過「港區國安法」。資料圖
【香港商報网訊】外交部官網昨日登載《關於涉港國家安全立法你需要了解的6個事實》一文指出,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涉港國安立法決定,很多國家和國際人士認為,中國涉港國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勢需要、人民期待、國際慣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應支持中國全國人大的決定;惟極個別外國政客妄加評論、橫加指責,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文章梳理了6個有代表性的謬論,並指出事實真相。
中央對國安負最大和最終責任
對於「中國推進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沒有法理依據,是把法律強加於香港」這一謬論,文章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歷來是各國中央事權。中國中央政府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責任。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維護國安的部分立法權力,這是在「一國兩制」下作出的極特殊安排,但這不改變國安立法是中央事權的屬性,也不影響中央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繼續建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就「中國此時推進涉港國安立法毫無必要」言論,文章指出,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形勢所迫,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勢在必行,刻不容緩。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香港分裂分子甚至公開打出請求外國對華制裁甚至邀請美軍登陸香港的旗號,同時外部干預勢力和「台獨」勢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預香港事務,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
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
針對「涉港國安立法將破壞『一國兩制』」論調,文章稱恰恰相反,有關立法將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國人大有關決定,開宗明義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中國涉港國安立法後,「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特區法律制度不會變,特區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也不會受到影響。
對於「涉港國安立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中方國際義務」的謬論,文章強調,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與《中英聯合聲明》無關。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中英聯合聲明》中所規定的與英方有關的條款已全部履行完畢。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其他國家和組織無權假借《中英聯合聲明》干涉香港事務。
立法營造穩定可靠營商環境
就「涉港國安立法將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言論,文章批駁稱有關立法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對絕大多數在港愛港、遵紀守法的香港居民和外國人士而言,完全沒有必要「杞人憂天」、對號入座。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和執法,都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會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對於「涉港國安立法將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說法,文章批駁表示,有關立法不僅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反而有利於保障各國企業依法經營和商務往來;消除本地和外國商界人士對「暴恐」等香港社會亂象的極度擔憂,為外國投資者營造法治更加健全、預期更加穩定可靠的營商環境。澳門特別行政區2009年按照基本法第23條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從2009年到2019年,澳門GDP增長了153%,遊客數量增長了81%,總體失業率降至十年內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