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根據「港區國安法」草案説明,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中央政府指派國安事務顧問。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21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這次立法充分照顧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異,體現高度自治的生命力。
梁振英在帖文指,今天的《明報》社論有以下一段,「觀乎具體製度與執行機製,是從嚴從緊,由中央成立駐港維護國安公署、特區國安委員會設有中央顧問、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案件有管轄權等,都是「一國」的直接體現,這是以往中央處理香港事務從來沒有的安排⋯⋯」。
梁振英認為,該社論觀察基本上沒有錯,因為世界各地維護國家安全都是中央的事權,如西班牙拘捕和審訊加泰的獨立運動領袖就是現成例子。他指,體現「一國」是必須的,但涉港國安法和其他國家同類的法律不一樣,就是為了充分照顧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異,「這次立法,又一次說明了『一國兩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生命力。」